《十七年》(1959–1976)之七十九
作者:王哲
另外一件相当重要的朴朔迷离之说,是关于康生临终前,向毛告了邓小平一状,最终促使毛下决心反击了“右倾翻案风”。官方以及众多史家、包括邓小平的女儿邓榕在其《我的父亲邓小平*文革岁月》一书中(第391页)也写到:“这期间,除了毛远新的作用外,已经病入膏肓的康生,也趁机向毛泽东进谗言,说邓小平‘想翻文化大革命的案’。”然本人仔细查阅了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年谱》,未找到康生告状一节。如果有,官方断不会对此瞒匿。真可不记,假亦不发,这也是一种进步,可喜可赞。
注释:
1 《康生传》:美国约翰·拜伦、罗伯·特帕克著,1998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第265页。
2 王观澜(1906~1982),浙江临海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色中华》总编辑,中华苏雏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土地部副部长。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历任中央农民委员会主任、陕甘宁边区统战委员会主任等职。同年11月,负责筹备并主编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机关报《红色中华》。那时王观澜和毛泽东的住处仅一墙之隔,一向重视宣传工作的毛泽东,经常到《红色中华》编辑部去看望大家,指导工作,同王观澜促膝谈心,交换意见,两人成了知心朋友。1932年,在毛泽东的直接领导下,王在叶坪乡开展查田试点。不久,中央苏区全面开展查田运动,王任指导委员会主任。1934年1月,任苏维埃中央政府土地部副部长、中央土地委员会副主任。同年10月,在红一军团地方工作部工作,随工农红军开始长征。次年1月遵义会议后,任中央军委干部团地方工作团主任。越雪山,过草地,历经饥饿、病患,坚持带队前进,到达陕北。10月,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土地部部长、中央农委主任。1938年,王明、康生诬称观澜是“托派”,毛泽东进行干预,认为王观澜经过他十年的亲自考验,这个同志如果不是好同志,党内就没有好同志了。次年,王观澜被选为中共七大代表。1948年曾到苏联治病。建国后,历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农业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副主任兼北京农业大学校长、党委书记,农业部顾问组组长。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二至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当时有一种说法,在领导人当中,最懂得农村、农民的有三位:一位是毛泽东,一位是邓子恢,还有一位就是王观澜。
王观澜本人,其实与江青的接触并不多。康生所以提及王观澜,乃因王观澜1937年底在延安与来自上海的徐明结婚。徐明,即徐明清。因为当时延安中央党校也有一个人叫徐明,王观澜为了使妻子的名字区别于那个人,加了一个“清”字。此后,她便一直叫徐明清。徐明清1926年底加入共青团,1929年秋由团转党。1933年,当时的徐明清叫徐一冰,是上海陶行知筹办的普及大众教育的“晨更工学团”的负责人,也是上海“左翼教育工作者联盟”(“教联”)的常委,从事地下工作。“晨更工学团”表面看,在政治上不偏不倚,提倡教育救国,办了很多各种类型的学校,实际是共产党的外围组织。这年7月,山东姑娘李云鹤来到上海,化名张淑贞在晨更工学团当一名教师。这个张淑贞,当时还曾化名李云古、李鹤,后来成为上海滩上的三流演员蓝苹,进入延安改名江青。蓝苹1937年7月下旬,从上海来到西安时,徐明清正在西安妇委工作。靠着徐明清的引见,蓝苹才受到西安八路军办事处的接待,得以进入延安,而后成为“第一夫人”。1984年春节,薄一波受中央委托,在春节茶话会上提及15位在1929年以前参加革命的老大姐的名字,并致以亲切问候,徐明清即为其中之一。
徐明清对江青那一时期,包括整个被捕过程、狱中表现、出狱前后等是非常了解的。但遗憾的是现在一些关于江青的传记中,多把徐明清写成“叛徒”或江青“同伙”。初到上海的江青,是由田汉的弟弟田沅介绍到“晨更工学团”的。徐明清让江青在那里当教员,辅导识字、唱歌等,管吃住但没有工资。谁要外出,就像徐明清要点钱。江青在上海没有亲戚,朋友也很少,所以她很少外出,也没向徐明清要过钱。在此期间,江青由徐明清介绍加入共青团,当时江青并没有向人透露自己和爱人黄敬已是共产党员的事情。
江青是在和地下党员乐若,又叫“阿乐”的接头时被捕的。乐若和江青、黄敬(即俞启威,现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之父)都是青岛地下党员。当年在黄敬突遭被捕时,正是“阿乐”送江青上船逃往上海的。江青和“阿乐”偶遇上海街头后,便时有来往。“阿乐”当时是上海地下交通员,公开身份是邮局出纳员。1934年10月末,由于叛徒出卖,国民党特工在跟踪“阿乐”时,“阿乐”则凭借其敏锐和熟悉的环境逃脱了,特务们虽然抓捕了正要与“阿乐”见面的江青,但并不知道江青的政治面目。得知江青被捕后,“教联”四处活动进行营救。江青在上海市公安局看守所关了一个多月,由基督教上海女青年会保释,出面保释的是上海公共租界华人教育处处长陈鹤琴和公共租界公董局何德奎。
江青被关押期间,由国民党中央调查科上海区训练股审讯组组长赵耀珊(绰号“黑大汉”)和国民党中央调查科上海区训练股编审组组长朱大启进行审问。朱大启在解放后被捕。1958年5月19日,朱大启在狱中有如下供词:
“还有个女的李云古,左翼文化方面的,被捕后我同她谈过话。”
朱大启写这一供词时,并不知道李云古是江青。
1968年2月20日,朱大启在供词中再一次涉及李云古:
“李云古被捕案件:李云古,山东人,女性,1935年初(应为1934年10月)被捕,经过不详,当时经匪上海区训练股审讯组组长赵耀珊谈话,据赵谈李参加左翼文化组织。”
这时候,朱大启仍不知道李云古正是当时在中国“大红大紫”的江青。倘若他知道李云古即江青的话,他断然不敢这么写。朱大启的这两次供词,正因为他不知道李云古是谁,所以比较接近客观真实。供词表明,他的确参与处理过江青被捕一案,但是江青并没有什么言行,给其留下了深刻印象。如果江青有过叛党、自首或其他重于“参加左翼文化组织”这样的言论内容,朱大启是一定会写出来、争取立功减刑的。
在江青倒台之后,江青专案组人员又审问了已在1975年获释的朱大启,专案组告诉他李云古即江青。于是朱大启在1977年1月18日,又写下如下材料:“李云古,女,山东人,左翼文化组织成员。1934年下半年被国民党特工总部上海区逮捕,关押在伪上海市公安局看守所,由上海区训练股审讯组组长赵耀珊在伪公安局特务股楼上审问,我参加过劝降谈话。有一次赵耀珊迫使李云古自首,打李一个耳光,我以伪善面孔劝李自首说::‘你的问题很简单嘛,只要转变就好了。’当时李表现出很可怜的样子,之后李云古就自首了由训练股长阎松年和赵耀珊经办了自首手续。李的自首登记表和保证书我审查过,其中写了反对共产主义、拥护三民主义等内容。自首登记表和保证书由我报送了南京特工总部。1934年间,自首的女性如张惠芬等人的自首手续,都是经我报送南京特工总部的。”朱大启的这份材料,后来收入为中共中央文件“中发”【1977】10号,成为定江青为“叛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