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1959–1976)之六十四

作者:王哲

后来,王亚志(解放军总装备部的离休干部,抗美援朝时任志愿军总部参谋),针对这一“读者阅到此自然会认为毛岸英的牺牲是由于彭德怀未遵从毛泽东的电令及时转移总部驻地而招致挨炸,从而把毛岸英的罹难,归罪于彭德怀”之嫌的说法,在其《有关毛岸英牺牲的一则电报》一文中,虽然予以辩驳和澄清。但从毛的电文“(三)请你们充分注意领导机关的安全,千万不可大意。(四)此次战役中敌人可能使用汽油弹,请你们研究对策”中,李银桥夫妇的说辞,也并非完全没有依据而无中生有。

其二,书中提到了毛泽东多次表扬粟裕时,都有粟裕的亲密战友陈毅、邓小平等人在场,但毛泽东表扬粟裕的话就是传不出来,为人不知。淮海战役结束以后,渡江战役前,刘伯承、邓小平去见毛泽东,邓小平说:“在淮海战役中,粟裕是立了大功的”。毛泽东说:“我晓得的!粟裕的功劳最大!”李银桥说:“这些话我再不说,就没人知道了”。然而正是这位自称“粟裕是立了大功的”之人,却一直将淮海战役的头功窃为己有,以致晚年的粟裕对凡涉及淮海战役的回忆、评论、报道、影视等,一律不听不闻不问不看,总之一丝不沾,直至抑郁而终。但强权就像雾霾或者沙尘暴,尽管可以浑浊遮蔽一时,历史终究是会廓清的。强权者的面目在重彩褪去后,只会令人生厌作呕,并使其后人为之蒙羞。

如果“战争不是靠体面打赢的”(当有人问挽救了无数英美士兵性命的二战时期著名间谍辛西娅、用身体获取情报的感受时,辛的回答),那么政治或许更是如此。庄子在《胠箧》里说:“将为胠箧、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则必摄缄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谓知也。然而巨盗至,则负匮、揭箧、担囊而趋;唯恐缄縢扃鐍之不固也。然则乡之所谓知者,不乃为大盗积者也?”(为了对付撬箱子、掏口袋、开柜子的小偷而做防范准备,必定要收紧绳结、加固插闩和锁钥,这就是一般人所说的聪明作法。可是一旦大强盗来了,就背着柜子、扛着箱子、挑着口袋快步跑了,唯恐绳结、插闩与锁钥不够牢固哩。既然是这样,那么先前所谓的聪明作法,不就是给大盗作好了积聚和储备吗?所以我曾试图讨论这种情况,世俗所谓的聪明人,有不替大盗积聚财物的吗?所谓的圣人,有不替大盗守卫财物的吗?)也就是说,给箱子柜子上锁,只能提防小贼,但却方便了大盗,他连箱子柜子一起搬走,还怕你锁不牢呢。“圣人”就是搬箱子柜子的,他们用仁义道德来教化人,给人的精神“上锁”。因为仁义道德原本是一种个人修养,是来约束自己的,那些经常把仁义道德挂在嘴边的人,一定是在掩盖什么,越是冠冕堂皇,大谈仁义道德、高尚情操的人,往往越是龌龊不堪。所谓“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当举国都在称颂高歌所谓“圣人”“伟人”的时候,也许正是“大盗”“大贼”猖獗的时候。“故天下每每大乱,罪在于好知。故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乱”(所以天下昏昏大乱,罪过就在于喜好智巧。所以天下人都只知道追求他所不知道的,却不知道探索他所已经知道的;都知道非难他所认为不好的,却不知道否定他所已经赞同的,因此天下大乱)。

话说毛泽东对李银桥还是基本认可的。进入车厢的李银桥,像平时一样,先给主席的杯子里加了些热水,然后用小木梳子轻轻给主席篦头权作按摩。

主席靠在椅子上,眼睛微眯着,静静地享受着。过了一会儿,缓缓开口问到:银桥啊,这段时间为这个七千人大会,前前后后的忙乎,也没时间和你聊聊。怎么样?收拾得差不多了吧?

李银桥边篦头边回答说:是的,主席,本来东西也不多,都收拾好了。我把工作中特别要注意的事项,也都列出来了,比如在您睡觉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吃饭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散步、看文件、和人谈话等等时候,应该注意什么?有些是工作要求,有些是我自己这些年的慢慢体会和总结出来的。

嗯,你是个有心人、热心人,也是个直性人,我和你算是对脾气呦。一晃十五年了啊,俗话说得好:“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现在你是走上了“李银桥”,我嘛,在执念“功守道”。 想调侃一下的毛泽东,语调却幽幽地并略带伤感。

注释:

1 叶子龙:(1916-2003),湖南省浏阳县(今浏阳市)石湾乡平安洲村人。1926年参加农民暴动,并担任村里的儿童团团长。1930年8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参加农民暴动,并担任村里的儿童团团长。1934年7月任中华苏维埃政府国家政治保卫局红军工作部科员,红一方面军政治保卫局技术书记,西方野战军司令部机要股股长。参加了长征。1935年10月任中共中央军委机要股(股长刘三源)译电员。1935年11月至1937年7月任毛泽东同志军事参谋(接替黄友凤)、中共中央军委机要股股长(接替刘三源)。1936年6月任中共中央军委第一局机要科(机要股升格为机要科)科长、毛泽东同志机要秘书。1942年8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处机要科科长。1945年4月至6月作为中直、军直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1947年3月随毛泽东同志转战陕北,任中央纵队(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撤离延安后,留在陕北的中央和中央军委人员组成中央纵队)参谋长。1948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处副处长。1949年3月兼任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室主任、中共中央主席秘书、毛泽东同志办公室主任。1962年5月至1964年6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工业部副部长。1964年6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工交政治部副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1977年9月至1978年10月任北京市机械工业局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1978年10月至1979年12月任北京市机械工业局副局长。1979年9月至1982年11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务委员。1979年12月至1983年3月任北京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妥善安置数十万待业青年工作,主持组建十三陵、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主持领导全市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完成组织首都重大庆典活动和中央交办的工作。1982年11月至1987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任。1983年1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委员。1983年7月任国家安全部咨询委员会委员。曾兼任中国政法大学筹建组成员。1992年6月离休。是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候补代表,中共八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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