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例证说明美国政府如何判别国家归属和国民身份
作者:矫海涛
本人《立国民法发陆胞证废国籍户籍三大道理--海外主流民意万言书》、《海纳百川民无异国:吁现代国民理念入宪》、《国家归属为何民族国家认国民移民国家认公民》、《海外陆胞的祖国情结和国家认同》等有关国家归属和国民身份的研究文章,引起了海内外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日前,海外网站的一位博主,对国家归属和国民身份,发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人就此答复如下:
一、国家归属与国民身份是两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国家归属,在民族国家,看的主要是国民身份。在移民国家,看的则是公民身份。原因在于国情不同。这一点,不难理解,但不能用中国国籍法的国籍观念来理解。跳出国籍观念,国家归属两种身份、两种关系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二、国民身份是与生俱来的、先天的自然的国家民族血缘归属关系。公民身份则是后天的社会的国家行政隶属关系,与出生国家和民族血缘没有直接关系。不管你是哪国哪个民族的移民,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成为公民。不论是国民身份,还是公民身份,都属于国家归属,但与籍没有关系。其中,尤其是国民身份,不是个人能够选择或放弃,也不是国家可以剥夺的,如同一个人不能选择亲生父母,父母不能改变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一样。搞清楚这些基本理念,就不会把国家归属的两种身份、两种关系与国家忠诚或者国家的籍混为一谈了。上千万海外陆胞是中国人,外国公民身份改变不了他们的国民身份,他们享有回祖国的自由,这些都与国家忠诚不忠诚、爱国不爱国无关,甚至与政治倾向、不同政见无关。有没有回祖国自由的基本人权,与愿意不愿意回祖国,仍然是两个问题。
三、有两个例证,可以说明美国政府对国家归属和国民身份的判别标准。一是,如果一个中国移民,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后,再去申请美国绿卡,美国移民局是不看他/她的加拿大公民身份,直接按中国人去排队,等候中国移民配额的。加拿大的公民身份根本不在美国移民局考量范围。二是,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把在美国的日裔全部关进集中营,恰好说明了美国人是如何看待国家归属两种关系的。国民身份是不可改变的。公民身份只是国家社会行政隶属关系,不能改变一个人的国家民族血缘关系。上面两个例证,说白了,就是有外国公民身份,美国人也认为你还是中国人、日本人,不同的是,你是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日本人,仅此而已。日本政府比中国现政府头脑清楚,从没把海外日本人当外国人,不管有没有外国公民身份,回祖国都是自由的。这方面,值得中国政府认真反思借鉴。
期待更多的海内外有识之士关注国家归属和国民身份研究,同为现代国民理念入宪和上千万海外陆胞回祖国自由鼓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