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证人的保护制度
协助刑警缉拿犯罪分子,如实提供证人证言,是一个公民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同时对证人自身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这种保护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保护自身免受不公正或不应有的指控,例如,占有被盗物品(Possession of Stolen staff);或者因为做伪证而受到指控。另一方面,提供与犯罪有关的真实信息,有利于尽早对犯罪行为人绳之以法,从而起到保护证人自身及公众的作用。
对于众多的私家小店,有时难免被犯罪分子选中用来销售其偷盗来的赃物。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店家在接受物品特别是二手物品时,应要求出售方出具原始收据。如果出售方不能提供原始收据,最好留一份驾照或其他带照片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在进货记录上备注。如果严加防范,事情还是不期而来,小店的店主以及店内的销售人员,都可能受到警察的问询。店内设置的摄像记录可能会作为证据。作为证人,既不应言过其词,夸大事实,也不应该闪烁其词,为了店家的声誉和利益,掩盖事实。总之对发生的事实,应该向警察陈述我看到了什么,我听到了什么,而不应该说我猜是什么。对不知道或不记得的事情,应该如实回答不知道或不记得。总之,在收到警察局的通知到警察局录证言时,最好的方法就是陈述事实。
为了保护证人免受不法侵害,政府部门通过立法,对证人采取各种法律保护措施。以保障证人在履行法律义务时,自身的人身安全不会受到威胁。其中,最重要的一部法规是证人保护法案(Witness Protection Program Act)该法案的立法意图是通过对那些为执法提供直接或间接协助的人予以保护来促进执法 。
除了对证人的人身安全进行保护,该法案还对保护证人的私人信息作出特别的规定。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泄露受保护人的地址及其地址变更的信息,以及被保护人的身份信息。以下几种情况除外:当事人知情同意;当事人自己事先把该信息泄露出去;出于公共利益考虑,有充分的理由认定当事人可以对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关键性的信息;或者为了阻止严重的刑事犯罪;或出于国家安全和国防的考量。但所需要泄露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作超出该范围的其他用途。
对大多数寻常百姓来说,这种情况可能一生都不会遇到一次,但是,一旦遇到这种突发事件,应该泰然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