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洗底”惊现”新变化
刑事洗底制度变化频频,不论是在书面上还是在实践中,不论是根本性的变化还是旁枝末节,都给申请人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动一发动千钧,有时候,一个小小的立法变化,就会影响整个刑事洗底的申请过程。除了本文作者此前向大家描述的重大立法变化以外,希望和大家交流一些新的变化。
总的来说,审查过程变得越来越严格。除了政府职责部门的名称(原来是National Parole Board, 现改称Parole Board of Canada) 有所变化以外,刑事洗底的申请费由原来的50加元增加到150加元。在旧的申请表上,申请人只需要提供过去5年的地址,现在却要求当事人必须提供过去十年内居住过的所有地址。 这对于那些频繁搬迁的新移民来说,要列出过去十年内或长居或小住的地址,实在有点难。
对那些在等待期内又受到指控(Charge)的人士,不论所受到的指控最后是被撤销或者宣告无罪,甚至包括省级违法行为(Provincial Offences),只要有警察介入, 该申请人的刑事洗底申请就可能受到相当大的影响。对这一点,加拿大保释委员会的审查力度明显加大。通常,该部门会给申请人一封信,告知该申请有可能被拒绝,以及被拒绝的理由,要求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答复,提供一份自我陈述书,详细描述当事人受到新指控的原因和事件的详细经过,并提供改过自新的充分证据。
另外,对于那些严重刑事犯罪(Indictable Conviction),在递交申请时,也要求提交与上述内容相似的自我陈述书。因此,一封翔实有力的自我陈述信件,在审批过程中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事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已改过自新,重新过上与犯罪无任何瓜葛的新生活。这些证据包括入学证明,在职证明,雇主信,家庭医生的证明信,朋友的推荐信和法庭文件等等。
对于法庭文件的要求,旧的刑事洗底制度只要求提供5年以内的刑事犯罪,或者15年以内带有罚金支付令的刑事犯罪有关的法院文件,新的法规要求当事人提供刑事犯罪记录上所列的所有刑事犯罪有关的法院文件。这样,当事人需要更多的时间收集法庭文件。政府部门也需要更多的时间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当事人得到刑事洗底总的时间就拖长了。详细情况,请咨询继平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