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愛的執著

作者:李莎莉(来稿,多伦多)

也許你的做人原則是“堅持原則,是非分明。”無可非議。 但如果有人對你說:“你這個人很頑固,很執著。”我想你多半不會很高興。究竟執著,頑固屬褒義詞還是貶義詞,以下“案例”供你考量。

1981年我陪同家父應董浩雲先生邀請赴香港敍舊。在那年代申請赴港探親,好似出國,申請手續繁複,也許我們案例有些特殊,一切順利。當董伯得知我們赴港已獲批准,也知道我們屬第一次“出國”,故特邀友人去上海陪同我們赴港。

從上海坐火車至廣州,再由廣州去深圳出境,很順利,但在進入香港時出現了小麻煩,因當時香港尚未回歸,仍由英國管轄,入境需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入境,先填寫入境表格,獲批准,才能入境。

此表格内容與通常表格相似,只有以下一項;

Home Address(必須填寫屋主姓名以及我們與此人的關係)

家父很自然地填寫

屋主: 董浩雲 關係: 朋友

然而此“朋友”關係,不是沒問題,而是有問題。因為當時只有直系親屬才能赴港,故而此“朋友”關係不獲批准,而是被拒入境,因此此位朋友請我父親改寫為親屬關係,家父說我們是朋友,不是親戚,不能亂寫,此友建議寫“表親”,並說:“一表三千里,兜兜轉轉也許你們是遠房表親也不是沒可能。“ 但家父就是不同意,僵持了近半個小時,此友覺得再拖下去,事情會複雜化,進不了香港,交不了差,就麻煩了。但看家父不可能被勸服,所以悄悄地把厲害關係對我說,并建議由我重新填寫入境表格,關係一項填“表親”,嚴格地說表親也不能入境,此友說只要你填“表親”,其他事由他處理,所以我就按囑填了“表親”,最后顺利过关,皆大欢喜。

之後知情人常笑着提說此事和家父之執著,由於最后是“Happy Ending“,此”執著“也顯得很可愛,至今我仍保留着此張入境表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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