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強連遮羞布也脫掉了?

本報專欄作者: 文德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1月14日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高調要求各級法院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對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敢於亮劍。此言一出,令國內法律界、國際輿論一片嘩然。

強烈呼籲“憲政民主”、“司法獨立” ,曾經是中共在大革命時期高舉的一面旗幟,以及無數仁人志士拋頭顱灑熱血追求的一種理想信念。在經歷過毛澤東鼓吹“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的個人專制和“文革” 中“砸爛公檢法”之痛後,中國在改革開放中一直為實現“司法獨立” 而努力並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法院向同級人大負責並報吿工作、經費由財政直接劃撥而不受政府審批、禁止黨政干預司法審案等,讓老百姓看到了法院作為社會公平、司法公正守護神的希望;也因為有逐漸與國際社會接軌的司法制度,中國才得以奠定同眾多“憲政民主”、“司法獨立” 西方國家形成司法合作的基礎。

周強的要對“司法獨立”敢於亮劍之言,本意是要彰顯他的“政治正確” 、“步步緊跟”, 強調中國執政黨法院的管理和控制權。但作為最高法院院長和首席大法官,正如網民所批評的:他的專業水平是太低了。首先,將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司法工作與意識形態掛勾,必將導致“政治掛帥” 壓力之下,法官更多地以政治考量、黨政指示而非法律條文為準繩去斷案,更多的聶樹斌式冤假錯案會層出不窮;其次,簡單地將“司法獨立” 與西方政體劃等號、貼標籤,窒息的將是中國正在走的依法治國之路。無論從歷史或現實來看,與政教合一、神權社會相比,實現“司法獨立” 應該是人類思想和政治文明的一項重要成果,是社會的一種進步。儘管其源於資產階級的政治理論基礎、並在西方社會普通實施,在司法實踐中仍然有漏洞和謬誤,甚至也出現冤假錯案例,但它以最大限度地排斥任何外在干涉,讓法官獨立地、忠實地按法律條文審理斷案,而不是以某政黨、團體、個人或輿情的意志行亊,已經顯示出其在爭取實現社會最大公平公正和公義中的作用,因而成為人類的一種共同價值觀。中國幾十年來的法治之路走得坎坎坷坷,儘管是由黨委通過政法書記指示和干預法院審案,但對外對內宣傳上還是始終披上“司法獨立” 外衣,標榜法院不受任何外部干預行使審判權,正是深知世界歷史潮流所向和“司法獨立” 的作用所在。

周強要對“司法獨立”敢於亮劍之言,雖然已經被法律界人士批為“赤裸裸地開歷史倒車”, 也有流傳周強有關言論辭句已遭刪除,但中國最高法院網站亊後仍然連發多篇官文為周強“洗地” 撐台,力證中國不能實行“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 ,決不能落入西方錯誤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 讓人省思的是,周強這次敢於撕掉以“中國特色” 司法制度為幌子的遮羞布,公開否定並叫板“司法獨立” 制度,其深刻的政治背景何在?未來的公平公正的中國司法之路該怎樣走?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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