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之案的感觸

習近平政府上台年餘已來,對政府內部的貪腐現象予以前所未有的嚴厲打擊。直到最近,傳聞已久的大老虎—前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周永康被推到了新一屆政府的反腐刀下,成為自改革開放以來因腐敗違紀等罪名被拿下的職權最高的大員。周永康倒台的消息從去年年底就見諸諸輿論報刊之上,當時尚以為捕風捉影,直至今日,終於被中央政府驗證,頃刻間廣被天下,萬民頌揚。網民都說習主席為民父母,不阿權貴,對新政府的法制效力大有好感。足見此舉驚天動地,賺足了當下民心。

周永康自得勢的十餘年來,向在政界享有極高權勢,曾先後掌控國家石油、公安、武警、檢察院、法院與國安等重要產業及部門。在中共黨內和政府內部擁有超強的勢力,曾被西方人評為中國最有實權的領導人之一。其政治影響力在中國的法制體系中尤其突出。自他2007年入中共權力核心後的數年間,一直為胡溫政權的“維護國家局勢和社會的整體穩定”任務坐鎮指揮,先後經手數千億人民幣的經費,但卻因為手段粗暴,為外界與民間詬病為“政法沙皇”。甚有所謂民權律師,稱其“禍國殃民、荼毒天下”。一位身任高職,位同古之三公九卿之重的當朝大吏,在如此的敘述模式形容之下,宛如劉瑾、和珅一類蠹官奸臣;而其敗落之迅速徹底,也讓人驚訝之餘,饒多感慨。

聽說中央出台的對周永康的通報措辭與對之前打倒的“西南王”薄熙來有極大不同之處,主要是將慣常的“同志”二字省去,只呼為周永康;並以“立案審查”替代了薄案中的“立案調查”,顯得事態更形嚴重。據國內有關專家稱,去除同志二字,證明中央已經有意要把周永康驅逐出黨。周永康下場之淒涼,僅從此處已可窺見一斑。

周永康之敗,令人有一大疑惑。即永康仕宦多年,功過是非頗難道論,惟今只聞其过,不聞其功。政府譴責的措辭雖不至十惡不赦,卻實在看不出此人曾為國家做出過何等汗馬功勞,乃至官居如此高位,權即未傾朝野,亦已重於一時。這般人物,倘只是個人品絕惡之人,當年又是何德何能受到國家信賴倚重,得以青雲直上,手握數千億巨資,身為政法之巨擘的?小民聽聞其敗,只歡欣鼓舞,大稱快悅,更有何人解答得這份疑難?

我對當下的時局與關鍵人物知之甚少,僅就我所知道的一些淺薄知識作一番評述。如周永康這一類手握重權、宦海多年又敗得如此徹底淒慘的大官,在歷史上也為數不少。雖然功過之論比、成敗之緣由不一而足,但大致都是些手腕強硬、以酷法虐民之名得罪上下的人。秦之商鞅、漢之張湯、宋之王安石皆在此倫。然而如以時下之人的見解,此三人皆為歷史上的大英雄、大豪傑。如商湯,即被當今的課本譽為一代改革奇才,歷史上不畏強權與舊勢力的代表,卻鮮有人述及其酷烈暴虐、流毒朝野,立心不正、貪功近利,最終名敗身亡。曾有一度,商鞅在某影視作品中被描述成比孟夫子更偉大、更正直的歷史推動者。張湯以酷吏列於史傳,但今日的人說起張湯,大多以為他是維法執法的楷模。至於王安石的形象,則可能兼具了前兩者,被譽為大改革家、大政治家、大思想家、大經濟學家等等,把那些反對他的聲浪,如司馬光、蘇軾等人看成是頑固的守舊派,更不顧那些哀嚎的百姓之音。倘若此三人在今人眼中偉大如是,何以同樣手握重權的周永康被打倒後即被形容的一無是處,褒貶之際,判若霄壤?

要解此難,我以為有三條不成形的理路可尋:
一者,商鞅、張湯、王安石之文行於世間,其所立之言載諸史冊。其中商鞅之論自有《商君書》,安石之言編作一集,張湯之言行則為太史公所記述評價,鞅與安石猶多言論,在後世看來,頗得受用。更有一類崇才蔑德之人,睹得二人狂語妄言,即為之傾倒。永康雖為當朝巨宦,惜文才不逮古人,未聞有所闡發,即或有之,未嘗得見。

二者,商鞅、張湯、王安石之才德我聞之於其後作之人。商鞅興秦、張湯吏漢、王安石之政論則大為民國當代中外學者所稱道,惟永康之才德不聞於中外。小民有論及永康者,但以貪腐、殘暴比之。即其人有一二才德可茲稱道,亦全在中央領導心中,不聞諸於街談巷議。

三者,古今勢異,人心不同。古人論官之成敗,必以德才為準的,言行作基石,有禮有法、有教有倫。今則不然,但有說及治官理國之道,惟雲制度公平。於是古人所謂的酷吏暴官,今人看來卻是廉明有加、公正難逢。古人所讚許的王佐大才,今人或以為迂腐不堪,沽名釣譽。可嘆今日天下,富貴者如居天堂,窮困者似在地獄,中人則終日熙熙,望富貴而生羨。等級懸隔,仇恨益生,但有一大吏以貪腐獲罪,中困之人即無不拍手稱贊,以為大見公平,法制莊嚴,而對彼功過德行不聞不問,只盡搜羅些風流韻事,加以訾議。中央似也羞於與貪官污吏共為一黨,於是對其功業緘默不言,於其罪孽廣播天下,斯誠正義之表率、清正之朝堂矣!惟惜今日做官之人與古之官員相比,猶為難做。蓋古人做官只圖為己,只消修得個好身、立得個好言、做得些許好事,自為後人傳揚、時人稱許。今日當官之人,當圖為天下中困之億民樹得個好形象,喊得個好口號,且須刮盡滿身脂膏,示出一身為國為民為黨的好血肉,方能稱善。

噫!春秋有褒貶之義,古人見之,我今不見矣!古天子有刑不上大夫之禮,古人述之,我今不見矣!(刑不上大夫,非謂大夫有罪不當刑罰。古人之義,即令天子有罪,亦當有所懲勸。所不同者,處尊勢貴之人,無論功過,當言以德,處之以禮,以示萬民有禮倫可尊。故古大夫有罪,天子置之密室之中,使其思過。罪重者,賜以利劍,使其自裁,且必雲:“大夫教我以禮,我不忍不以禮待大夫。”近世之人,不學無術,亂議古政,以為不公不平,荒謬其甚。以致今日破敗之員,無不有虎落平陽之形者,良可嘆也!)古書有是非黑白高下清濁之辯,古人載之,我今亦不見矣!但聞囂囂庶子,數黑論黃,風聞一罪,十惡具出。謂之公平法制,寧當如是無節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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