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狗牵缘(上)

写在前面——
早想写这段情缘,又考虑到这段故事关乎到早年一个闻名全北美的大案人物,出于善意与同情,我不想再惊扰她,亦舍不得又一次翻动我的“犬子档案”徒惹闲愁,毕竟浪已淘尽千古沉浮,去的永不生还,一切该怎样还怎样,只是想:若人人都有狗宝宝的简单、忠厚、可爱,少点自私、狭隘、自以为聪明,或许这世界将会锐减多少血泪、纷争和仇恨,若此,人间将是何等光景?

难了“Duadua” 情

每一次丢失狗,都发誓不再养这个偷人心肝的冤家!那份苦情和相思绝不比失恋差之分毫,连续看“徐曼小窗”的读者,或许还记得我在第5期写的“猫儿狗儿哥儿仨”那篇散文,
满心以为到了加拿大人生地不熟,能养活自己就不错,还养狗?偏偏我那个愣头青roommate阿方,不晓山长水短,去年初弄了条黄狗来养,为这狗,一家四个roommate狼烟四起。

从一开始我就不想留它,因狗伤情的事对我实在太多。它块头骇人饭量大,2个月大却有一般成年狗的茁壮身躯,眼神好傻没眉毛,秃头秃脑小短毛,加上咣啷咣啷两只长耳朵,四条愣不啦叽的长腿,好傻。据说是名犬,叫什么“拉巴拉巴犬”?好几百块钱买来的浑身满是奶气的小东西,一点没有我从前的大毛毛,小duadua好玩,看惯了“西施大毛毛”斗篷般的长毛,更有京巴duadua浑身毛茸茸、陷在大饼子脸里的塌鼻子和小短腿,再看眼前这短毛、长腿、长嘴的家伙,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我下定决心千方百计挑它的毛病,又借口房东不让养,试图说服几个小家伙别养,何苦摆着自在不自在?但不晓事的阿方说,他绝对包喂、包打扫屎尿,以后来了“月经”,他还包换包洗,小如妹那里早已雀跃不已,更说这是阿方的生日纪念,你还有什么好说?好好好,你们等着吧,有你们的好戏看。

这吃起来狼吞虎咽、一顿半脸盆的家伙,大家却给了它一个很乖的名儿:“桂琴”,但我因为想念还在国内的那条京巴duadua(浙西方言:猪猪),我要叫它“大duadua”,大家说那就两个名字吧,依着性子唤便是,它果然聪明,知道都是唤它。小如妹还给她做了条大裤衩:咱是闺女家家,不能露PP!裤子上还写着:“别理我,烦着呢!”但每次穿上不久,裤衩不是被她叼在嘴里撕扯着玩就是没了影儿,每看见她这副样子,大家就乐不可支。
有时朋友也会带着他们的狗儿来我们家串门,小如妹就逗乐又给桂琴穿上裤衩,说“人家那狗是男的,咱是女的,千万要穿上裤子,要不咱可吃亏死啦!”开始还穿得好好的,不一会就被她七搞八弄,把裤衩脱了个干净利落。

我发现我开始喜欢大duadua了,不仅因为它纯净、均匀的金黄毛像软缎,更因为它好傻,眼神和行动像1、2岁的小男孩,站起来足有6、7岁的小人儿高,总喜欢傻乎乎地皱着眉头专注地看着你作深思状,永远搞不懂你想让它怎么样。它那把眉宇皱成个“川”字的表情太经典了,像傻老伯又像小baby,奇奇怪怪又惹人怜。我发现自己爱狗的老毛病要犯,便命令自己坚决不能被打败,忙呵斥它:“离我远点,还是个三角眼,我不要你,丑死啦!”吓得它甩开大长腿,两步就窜回属于它的那“两分田”趴着去了。
这是条纯粹的名犬:拉巴拉巴狗,其突出特点就是性情温顺、憨厚聪明,是名副其实的“导盲犬”。看过一个电影镜头,感动的我热泪盈眶:一条“导盲犬”,呵护一对颤颤巍巍过马路的白人老夫妇,先带老太太过马路,然后返回,又牵老先生过马路,还频频回首看着老太太,那副神情,与一个孝顺的哑巴孙子毫无二致!当时想:如果有一天,老两口失去了这条狗,老两口还怎么活啊?但如果没有了老两口,这条不会说话的生灵,将会何等呜咽哀鸣?这就是所谓的相依为命啊。
长势惊人,日新月异,转眼桂琴站起来一人高了,四肢虎爪般的爪子好生吓人,吼声震天却轻易不吠,性情温顺至极,但它见了人来却喜欢站起来与人“握手”,这架势又常吓飞陌生人!因为它实在是个庞然大物,常想,如果能有个大house、大后院就好了,可惜我们这是这方寸之地,不容她恣意放蹄。

终于有一天,桂琴惹祸了

尽管桂琴安静温顺,但它吃屙都在家里,铺的又是地毯,且撕咬家具,一套好好的真皮红沙发,被它撕扯了,又开始把小如妹拣来的兰色大沙发掏了个大洞,掏烦了又开始啃家具,钢琴角也发现了它的齿痕。友人说它可能要长牙才这样,亏得房东不住这里,家具是我们自己的,否则房东会连夜把我们赶走。为这头疼的问题,几个roommate之间弄得很不开心甚至争吵。阿方只好每天半夜下班回来后接着加班驯狗,否则这样下去怎么办?他训练的方法像练兵,甚至近乎虐待,可怜大duadua常常被他踢打得呜呜悲鸣,瘸着腿满屋乱窜,我心疼如割,可是又没有别的好办法,只好躲在房间捂住耳朵,第二天看见它的嘴上被戴了嚼子,有时在脖子上还戴了喇叭形的“大帽子”,像中世纪的贵妇,这副怪样子好玩又心疼,但它无所谓,破坏搞不成就心安理得的戴着,趴着,想着,仍旧眉头一个大“川”字。

有一次,又为狗的事,一家四人开会讨论,不用说又是不开心,愣头青阿方突然开门把狗放了出去:“滚蛋!愿意去哪去哪里,谁家喜欢就拣走,冻死拉倒!”那是前年的冬天,正是toronto最寒冷的时节啊,夜黑风狂雪大,可大duadua却是一只3、4个月大的baby啊!阿方一把挡住门口铁青着脸说:谁也不许出去找它!狗是我买来的,我有权利处理它!很温馨的家顿时充满火药味,小如妹在床上蒙着被子哭,另一男生坐在地毯上闷头无语。
当时我差点没喷口骂阿方:你个残忍的王八蛋,你要冻死它吗?但我还是忍住了,如果他不爱狗,他怎么会花那么多钱买来这只名贵的狗?餐馆累了一天,每晚回来还要接着驯狗,阿方真的为它付出最多。

突然,有了, 我一扭头,跑回自己的房间,我这里通后门,这扇门是落地玻璃门,果然,那个聪明的大duadua,被人从前门赶了出去,又绕到后门来老实蹲着,等着我们给它开门哩!在它的思维里,肯定认为阿方不过是放它出去玩玩,它乐都来不及呢,但外面实在天寒风大、雪域茫茫,于是它发现没有什么好玩的,就立马跑回来了。天知道它为什么懂得跑到后门,而不是前门?我立即开门一把抱住它,狗身上特有的香气让我想起了那机灵的小duadua,哭了……无缘何生斯事?有情所累此生!

终于有一天,桂琴惹祸了。一家人在Downtown逛街时,突然接到了公寓管理处打来的电话,说是邻居投诉你们了,你家养的狗在阳台上整整叫了半天,吵得四邻不安,你们必须赶快回来处理,否则……云云。刻不容缓,火速赶回,推门一看:里里外外,四处是狗屎,见了我们,它开了闸门,立即水漫金山,尿了天大地大的一泡尿!
(未完,请看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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