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在梦里见过你 ——谈暗恋心态

本报专栏作者:李昶 (供稿)

大部分人大概曾经都暗恋过。暗恋对象可以是老师、明星、邻里街坊、师哥师妹、同学同事等等,他们可能是聪明的、漂亮的、有魅力的。暗恋本身一般是把一段当前或曾经拥有过的情感锁在心头,只有自己知道或好友知道。对方一般不知道或知道了也不放在心上。暗恋可以是一种享受、心里拿来反复玩味味觉,也可以是一种折磨、让人憔悴心碎。

暗恋可以是在有意识的层面上,即意识到我爱对方,又因为种种原因得不到对方。暗恋也可能是在无意识层面上,它以梦的形象形式体现出来。最常见的现象就是与暗恋对象在梦中做爱。

梦是一种生理现象。在弗洛伊德以前,人们认为它是随意的和不规范的。是弗洛伊德首先在《梦的解析》中对梦进行了科学的、定性的研究。也就是说,梦是有意义的,它是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人的大脑对日常生活、人际关系、情感世界的看法感受,经过过滤之后,以直接或间接的图像方式,表达出人们对外部世界及自身的看法、渴望和要求。后来荣格在《人和它的象征》一书中对梦进行了更多的研究,但重点放在梦与无意识、集体无意识导致的情感和行为方面。

中国及其文化讲矜持,讲含蓄。所以国人在表达情绪。情感方面也显得较为保守一些。我从来未读到过关于研究暗恋的文章,但我估计华人在暗恋方面所具有的种种现象和问题,比起开放的西方人来说要多得多。

西方人从青少年起,就与异性有大量的接触,性观念也比较开放。因为在西方人的观念中,性与爱情可以是分离的。一个人可以有过不同的性朋友,但不一定就发展为爱情。所以西方的父母一般也只是提醒青少年子女别忘了使用避孕套。而在中国文化中,性与爱情一般来说是统一的。有了爱情才发展为有性关系。关于爱情、性、避孕之间的心理因素及关系,笔者今后另撰专文讲述。

暗恋的起因,当然是迷上了另一个异性,并且全副心思都想着他/她。觉得他/她就是今生所爱、今生所属、今生所归。但由于某种客观的原因,暗恋的一方又不能向对方言明,如对方是老师、是明星或已有爱人的情况;或是双方相貌、环境、条件、物质基础、精神基础、信仰等等,反差太大;又或是自己自信心不足、过度自我中心等等。这就导致把这种强烈的情感压抑锁在心头,然后去思念对方、去折磨自己。

自恋在很大程度上是痛苦的。不仅因为想要得到的人得不到,还因为不能向对方提出相爱的要求,最后形成一种心理上和情感上的煎熬。而对方的一眼一神、一颦一笑、一词一句,都会在暗恋者心中产生巨大的震荡,都可能造成自己捉摸半天的心理或行为,当然最好是从中解析出有利与自己并可能进一步发展关系的可能性与线索来。

记得二十多年前,我在国内教大学,年少气盛,不知天高地厚,经常举办一些外国名著或电影欣赏的讲座。记得有一次进行剧情分析,谈到暗恋,我问在座的听众:“你们中有多少人,摸着你的良心想想,你心灵中最深处的地方,有一处圣殿(Shrine),它是留给一个人的,而这个人并非你目前的情人或爱人。有这种心态的人,请举手。”在座很多人,好意思与不好意思的,都举了手。而我自己对暗恋这一现象的思考,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暗恋者的情感是深刻的,它经常可以让人魂不守舍,让人捉摸玩味那永远抓不住的、漂浮的情感,让人在思念中折磨自己,让人在不眠中度过那漫漫长夜,让人在梦中与思念的人相会相爱,让人在刚醒来时有那样一种沉重的茫然和失落感。

暗恋者的思维可能是扭曲的。暗恋的一方经常可能扭曲事实,要不把事实评估转化为有利自己的一方,如暗恋的对方不经意的一句赞许,可能会被放大为对方已经开始暗示或明示对自己有意;而对方的明显拒绝也有可能会认为是对方不好意思或不便明说。

扭曲事实也可能表现为自信心不足,明明爱上了对方,却又在自己身上去找弱点不足,以说明自己配不上对方,以便为自己不向对方提出开口而提供借口。有的人就这样把好端端的一段或有可能的情缘给耽误了。

暗恋者的心态是复杂的。永远是在是否该进与退、追求和放弃、挑明和暗示之间挣扎,而行动上又往往选择后者。暗恋者希望对方明了自己的情感,但在表达方式上又多半采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暗恋者可能用冷冰冰的方式,来扭曲地表达自己内心那种单思热恋下的绝望。

暗恋者的行动在他人看来可能是奇怪的,而在他/她自己看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最常见的就是精心观察暗恋对方的作息日程和时间表后,以那似乎是偶然的形式出现在对方可能出现的地方,比如上大学饭堂打饭吃时,似乎总是偶然巧遇对方。

暗恋者的态度往往是迎合对方的口味、兴趣、爱好,而放弃自己的权利和爱好。把对方的嗜好作为行动纲领来研究,从而制定出自己该采取的态度。如对方喜欢谈文学艺术,或喜欢某项体育运动,那么暗恋者不论自己是否喜欢,都要去调整自己的态度,强迫自己去学习、钻研熟悉对方喜欢的东西。

暗恋者的毅力可能是惊人的,他/她可以因为对方去拼命减肥、消除不良嗜好;可能以坚强的毅力完成一些在旁人看来无法完成的东西或成就某种事业;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有资本可以去追求对方,让对方看得起自己。

暗恋者的目的是吸引起对方的注意力。他/她的全部心思和行动都可能绕着“引起对方注意”这一目的来安排。对方如果因此注意到他/她,暗恋者可能欣喜若狂;而如果对方并未因此注意到他/她,会对暗恋者造成相当的心理打击,其自信心、自尊心可能会迅速下降。

暗恋者的看法多半是固执的。他/她会因此陷在一种单一情感中不能自拔。比如“非君不嫁/娶”等极端的情感锁定。但这反而会被自己或他人误以为是情感生活的崇高而非固执己见。

笔者见过一些终生未婚的人。这些人多半当初并不见得想独身一生,多半有过一个情人或暗恋过别人,但并没有能得到对方,或失误拒绝过对方,从此在情感上和对人的看法上,就被锁定了;同时也排除了外界可能干扰的因素,如被人另介绍一个朋友,但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等。

暗恋者的目的往往是崇高的,但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我此生只为爱情”或“我此生只爱他一人,非他不嫁”。这些话字面上并没有错,显得那么崇高。但过来人都知道,这种貌似的崇高是虚幻的。因为这世上哪来这样的人? 那是年青人被热恋或单思冲昏头脑的昏话罢了。此生只爱情,那别的事还做不做? 为笔者认为,此生只爱一个人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对于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怎么去解释对其心中信仰的圣人的爱?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恐怕一生中崇拜热爱过的人也不止目前的这个爱人。此生即便只爱过一个人,那情感的热度会不可避免地随着时常的推移而减弱。

暗恋这种现象可能还具有一种极端的排他性。笔者曾经同一位已作人妻人母的年轻女士谈过话,当谈到她多年前曾暗恋过的对象时,我说,现实是那位对象迟早要结婚成家。这一想法,对她都是灾难性的。她当即泪如雨下。事隔多年,我一直十分留意暗恋这种现象对人造成的心理、情绪和行为的巨大影响。

下面谈谈被暗恋的对象。

公正地说,被暗恋的人中,许多人并不一定知情。即使是知情,对对方也无什么特别好感。

但暗恋这种现象,是可能会助长被暗恋对象的虚荣心理的。当然前提是被暗恋者已经知道或感觉到被恋上。人都是有虚荣心理的,即使不爱对方,这世界上多一个崇拜者却是无妨的。被暗恋者多半具有这种心理。人无完人是也。

还有一种更为复杂的情况,它与历史条件的限制搅在一起,连我自己都不清楚这是否属于暗恋归类,或是否真正属于有好感但不归入恋情一类。

文革后期,我高中毕业时无大学可上,准备下乡。班上一位原本不很熟悉的女生突然开始较多地与我来往。后来我们分开到不同地方下乡插队当农民。第一个春节回成都过年,她也常跑我家来玩。 她教我书法, 因为她写字秀中带刚, 而我的字太烂, 她说是扶不起的阿斗;我文史尚可,故事新编,又编排说她是木秀于林,风必催之。她告诉我最好吃的是欺头,最不好吃的是亏。我们就这样瞎掰。

当时家父已从被关押劳动多年的军垦农场回家,但还需要关在学习班里“洗脑”。春节期间他回家时,见到那么一位水灵晶透的秀丽女孩常来玩,一开始显得很高兴,但马上注意到那女孩老穿着一身未佩肩章的军装,阴云从此挂在他脸上。后来他问起我她的身世,我简单地说,她父亲是军队中地位颇高的一位干部。父亲眉头深锁,问我是否爱上她,我说谈不上,只是有点喜欢。父亲劝我就此打住,因为对于这样人家的子女来说,下乡只不过是镀金走过场,将来她家里会很快把她弄进部队,入党提干。而我呢,臭老九的孩子一个。家庭背景反差太大,恐怕我的出路是种田当农民一辈子,父亲没有任何办法把我弄回城市。父亲说这些话,只是想保护我,让我今后不要在情感上受到伤害。

我认真地听取了父亲的话。很是难过了一番,从此以后便也同那女孩保持了一定距离,但有书信往来。其实我心里天真地盘算着:我要努力劳动,努力用业余时间去学习,准备自己。如果将来永远当农民大老粗,就不会向她提出任何要求;但如果我将来有点出息,而她又愿意一直同我保持一些联系的话,我会去找她的。正是这种想法,成了我的动力。每天干完十几小时的重体力活儿以后,悬梁刺股,挑油灯拼命读书。我从家中和亲友那里搬了不少书到乡下去读,还不时卖掉一些本来就不够吃的口粮去买《青年自学丛书书》等,然后给她寄去,夹上一个纸条,希望她也多读些书。每寄一次书,也寄上我的天真的希望和对遥远的梦想。然而她的信越来越少,再接下来是石沉大海。后来听朋友说,她进了部队,入了党提了干。我从此也死了心。

七七年恢复高考,我顺利考入吉林大学。到长春入学后第三天收到她一封热情洋溢的信,她称她听同班同学说我考上大学了,来信表示祝贺。我看后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决定撕掉此信,不再回复。四年后,大学临毕业前,又收到她的信,信中谈到人生的选择、机遇和失误等等问题。我还是没有回复。
大学毕业后我回成都成了一名大学教师。有一天系里开会时,她来找我。七年未见,站在会议室外面的她还是那么年青漂亮。她说她来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说那就恭喜了。然后一起吃了饭,送走她。

再后来,我考入四川大学读研究生。她已为人妻为人母了。她有时也来学校看看我,给我这个穷学生买上一些营养品。终于有一天,她开口问我,为什么我在东北四年不回她一封信。我告诉了她当年的一切,包括我父亲的话和我当时的发誓和打祘。她听了,一阵难过哭泣。她也告诉我,当年她不给我回信的原因是她父亲也受到审查,这件事对她影响很大。我表示理解,说我们仍是好朋友,希望她好好地做她的妻子和母亲。

至今想起,我仍然认为她是个善良正直有情有义的好人,不仅因为她关心过我,也帮过忙。最让我感动的是,八九年学运时,我在大学教书,我虽不赞同学生绝食等过激行为,但总体上还是支持学生的,天天外出探望学生。她来找我,苦劝我带我的学生返校。她的动机,与当局要求学生返校不同。她是同情学生的,说这种斗争和流血是无谓的牺牲,她不愿意看到我和我的学生卷入流血事件或将来的种种麻烦中去。她知道得多,她是想保护我。果然,“六四”事件后的大清理中,各单位领导都被召去看若干盘现场录像,认自己单位的人,以便清理整肃。我没有被卷入那场麻烦,心中至今仍感谢她。“六四”后,对当局彻底失望的我,很快联系了国外奖学金,出国留学,一去经年,直到现在。

我相信,我们那一代人,由于特定的历史环境,不少人有过类似《血色浪漫》中张晓白、秦岭那种复杂情感的经历。我在这里写下这段经历,是想对自己前半生做个小结,想弄清楚作为一个人,是怎么活过来的。我不知道这段往事是否归于暗恋之列,但我俩还真是从来没有正式谈过恋爱。然而恰恰是这种情意,却改变了我的一生。

我想说明的是:人生、情感和行为,是那么地复杂,那么地由不得人的主观愿望去控制。许多时候,那或许就是天意吧。上帝要我们“劳其筋骨,苦其心志”,来磨砺我们的精神属灵,让我们变得更加成熟。

最后还想对朋友们说一句:你如果曾经有过暗恋的经历,最好将它锁在心灵深处,不要去梦想追回它,不然,你会失望的,还是好好珍惜眼前人;如果你目前正在为暗恋而苦恼,我劝你要不挑明,要不忘却,脚踏实地地走你自己的路,结交朋友,正面乐观地去生活,而不要在暗恋的苦恼中丢了现在和未来。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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