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诗如歌,一个女人的四边恋情(13)

那晚,他背着沉重的包,乘地铁、倒巴士,辗转寻觅近2个小时,待找到了她的小屋,却仅坐了20分钟便又离去!老师倒退着出了她的家门,倒退着挥手消失在夜风里。轻轻碰上房门,她哭了。

英语,是这样学出来的!

抱着可能见到《巴黎圣母院》里那敲钟人的心态,唐婉如约去教堂与道格拉斯见面,因为关于他的所有资料,唐尼只提供了一句:“比我大一岁,演员”,既是演员,丑俊都有。但是很幸运,这是一个高达挺拔、富有艺术家和哲学家气质的大胡子男人,这是道格拉斯留给唐婉的第一印象。
“他很健谈,也诚恳,但他的眼型很有意思!欧洲人的眼睛、眼神,眼角却往上翘,加上脸型方正、气宇轩昂,看起来居然很象中国古代的皇帝。”当道格拉斯明白了她的意思后,他很惊喜。
“只是你的胡子实在是太大了,让人不知道你的嘴在哪里,所以,你象中国京剧里的皇帝。”说着,唐婉还做了个丛林里寻觅的动作,大胡子哈哈大笑,美的不行,待第二次他们再见时,唐婉发现他的大胡子割了一半,丛林变草坪了?或许他不想只做戏里的皇帝?

前面说了 ,他们仅见面三次,道格拉斯就跨出一个男人的三大步:第一次,他喜欢她东方的杏眼和她特有的“凝视”,马上就剃短了蓄了22年的宝贝胡子;第二次,他们聊了12个小时后,他回家拥抱了父亲,结束了长期不说话的尴尬局面,这次临别,他问:“可以吻你吗?”第三次,他西服笔挺,抱着一束玫瑰花来了:
“我要向你求婚,嫁给我吧!你是我的女神!”
“哦,不,太快了点。”
“是的,但也太慢,我等了你18年!”

道格拉斯饱读经书,在他的意念里,一个女人漂亮、风趣固然重要,但最最重要的是要善良且有哲学头脑,或许因此,他身边一直没有女人,他只求上帝给他预备,如今,上帝给她送来了这个中国女子正是他想要的,且充满了exotic(异国情调,这是唐婉向他学到的第一个单词),他相信这个女人会影响和改变他的人生。他们语言不通,借助字典聊天,但聊天时间一次比一次长,内容涉及哲学、艺术、命理、人生等,或许上帝真的在帮他们,如此深奥的话题,凭婉儿Linc3年级的英语水平,他们居然聊得乐陶陶?用大胡子的话来解释或许直接,他们之间有很好的“chemistry”(吸引力)!这也是唐婉向他学到的第二个英文单词。

“他不是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的人,太聪明,读的书太多。”唐婉说这话时喜忧参半,因为在极其短暂的时间里,他把她捧上了爱情的云端谈婚论嫁,这让有婚姻经历的婉儿感觉太炫,太不真实,但她无法面对他天使般的眼神,她不了解他的地方太多,她知道自己玩不起爱情游戏,更不想伤害这个痴情善良有恙在身的人。于是,她想到了他们的介绍人——唐尼。

访

她给唐尼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希望他能为自己解困释疑。过去发邮件给他都是自己一个词一个词的抠,并把它当作“home work”请唐尼改,管他懂也不懂,just do it!今番却不同,想说的话太多,太深刻,于是请朋友翻译好了发过去。唐尼却不知情,他惊叹唐婉的英语进步如此神速!怀疑自己教了十几年书,居然不如没有一天教学经验的哥们道格拉斯?

他愿意回答唐婉的问题,介绍道格拉斯的相关情况,更愿意享受婉儿的厨艺,因为数次学校会餐,他领略了她的风采.当然,最重要的是他还是对唐婉恋恋不舍。字里行间,他看的出,他们之间已经有那么点意思,这正是他希望的,而内心深处却有点酸楚,他似乎看到自己的哥们拉着唐婉的手,渐行渐远。但无论怎样,可以再见到她终是件乐事,在唐尼的字典里,“唐婉”是风趣聪明,是与众不同。

这次不必那么辛苦去学校、去饭店“回访”,唐婉邀请老师到自己刚搬的新居“Big house”作客,其实那不过是间Walk out(半地下室),唐婉非欢天喜地在班上告诉师生,说那是自己的“豪宅”!他欣赏这女生总是乐观向上、happy— go lucky(随遇而安)的态度对待生活,她的眼里没有新移民,特别是中国大陆新移民特有的焦虑和不安。

出现在唐婉面前的唐尼迥然不同以往!再不总是袖口紧扣、一身黑色、一丝笑意也没有的老师,而是笑眯眯地站在她面前的小伙子,墨绿灯心绒衬衣,米白色牛仔裤,挎着咖啡色的登山包,脸上热汗津津,使得他看起来浑身洋溢着一种青春的朝气,二唐四目相对,那一刹,两人都脸红了。

?进了门,这间被唐婉夸为“Big house”的半地下室,果然让他瞠目,原以为爱搞笑的唐婉是在夸张、自嘲。卧房门轻掩,客厅毫无奢侈,简单无比,却绿肥红瘦,高山流水,立体花架上满是鲜花枫叶,高悬的红纸灯笼下是一把竹摇椅,四方精致的玻璃茶几,一盏古旧的西式蜡台上悠悠地趴着两个滑稽的胖脸烛,一闪闪,正眨眼;钢琴曲《蒙娜丽莎》从电脑桌上的立体音响里流淌着,满室氤氲……

温馨小屋,足以吸引任何人驻足。比起自家的大house,这地下室很小,但却透着逼人的空灵,这让唐尼心慌意乱,鼻尖冒汗,恰此时连接了2个电话,唐尼好歹恢复了宁静的气质。

唐婉一件件一样样地往房内端唐尼喜欢吃的中餐,可以说,她是特为唐尼而做。唐尼很激动,但他告诉婉儿,他已经吃过了,这让婉儿很是懊恼。

那晚,他去Downtown办完事,背着越来越重的包,乘地铁、倒巴士,待要找到她住的街区,居然又找反了方向!又忘了她的手机号码,就这样辗转寻觅近2个小时才摸索到了她的“豪宅”,所以大冷的天,他却热汗满面。本想去唐婉家享受她的美食,他酷爱吃中餐,结果因为担搁,累的饥肠辘辘,只好弄了个大汉堡丢进了肚子,饱了。

不知是为了让主人高兴还是美味难拒,他对唐婉爆炒的“什锦海鲜”赞不绝口,吃了多半盘,这多少让婉儿欣慰。人家是为了来看你,帮你,累了半死,饿的要命,大老远的来,还迷路了,所以当婉儿终于听见唐尼敲门的铃声时,她一下蹦出去开门,毫不掩饰地拥抱了他,并欣喜万分的喊了声“Hi,唐尼!”这让害羞赧颜的唐尼很激动,但他没有回拥她,受宠若惊地呆在那里,因为在他的字典里,几乎没有拥抱过母亲、妻子以外的女人。

洗了把手,吃了点菜,仅坐了20分钟他便起身要回去了,除了归程太远、时间已晚外,他受不了在如此充满女人气息、且是自己暗恋的女人房间多停留一分钟,况且这间梦幻般的小屋,也正是自己的铁哥们道格拉斯常常推门而入之地?!这个女人实在是个stunner(尤物类),难怪连他的“教授”哥们都被她打倒了,快撤吧。

 

唐尼起身告辞,唐婉好生伤心,他家太远,时间亦暗,无奈。想说的话太多,一时半会怎说的清?从唐尼看自己的眼神,唐婉读懂了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
“走吧,唐尼,谢谢你。”她笑笑,故作没事。

老师倒退着出了她的家,倒退着挥手,消失在夜风里。轻轻碰上房门,哭了。她发现自己的心灵深处,唐尼的分量仍然比道格拉斯重。

(未完,待续。值新春佳节,问中国同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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