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健康服務三次改革敗於缺乏良策

自2000年代初迄今,安省的健康服務一直受外在因素如人口老化、經濟不景、及醫護人手缺乏所困擾,嚴重影響服務的提供和質素。省政府為了應付這些挑戰,在過去十年間推行了三次改革行動,包括2006年的「本地健康系統整合法例」(Local Health System Integration Act)、2012年的「行動計畫」(Action Plan) 及2015年的「病人為先:健康服務行動計畫」(Patients First: Action Plan for Health Care)。
省府實行改革的目的,主要是保持服務的可持續性及省民的健康。雖然三次改革行動推行的日期各異,但定立的方向卻很相近,離不開以下的範圍:(一)改善省民獲取健康服務的通道、(二)加強服務的協調和整合、(三)善用服務經費以提高效益、(四)增強教育性和服務性資訊的傳遞、及(五)採取新措施預防疾病。這些再接再勵的態度和鍥而不捨的精神實屬可嘉,然而卻反映出改革成效不彰,以致須重複先前定下的方向,但缺乏良策,無法達標。
安省健康及長期照顧廳 (Ministry of Health and Long-Term Care) 組織龐大,包含數十個大小部門和單位,擁有眾多富經驗的專才,應可有效執行改革計畫,惟健康廳卻將監察和管理責任下放至十四個地方分區去,由當地「本地健康整合網絡」(LHINs) 各自負責該區的規畫、撥款、及監督工作,以期直接將服務傳送到省民去。雖然健康廳於2012及2015年重整行動計畫,但不思變通,除略修改革重點外,依然把計畫交由表現欠佳的網絡組織執行,結果成效不如理想,加上人口老化加劇,濫用或誤用急症室和醫院服務的人數急增,而且省府出現龎大赤字,最後引至2016年健康服務改革法案(210號及41號)的出現。
上述改革行動失敗的癥結,在於LHINs轄下負責提供社區服務的「社區照顧通達中心」(CCACs) 的不良行政活動和協調功能不足。根據安省審計總長的特別報告,那些中心最嚴重的流弊是:四成的15億經費用於「非面對面」的服務上;那些中心的執行總監在四年間加薪百分之廿七,但前線工作人員的薪酬卻被凍結十年;不同中心的合約員工雖同工但不同酬;全省沒有統一的服務標準;很多存有複雜需要的病人出院後,未能於廿四小時內獲得過渡期所需的家居服務。此外,「本地健康整合網絡」(LHINs) 缺乏處理安省醫療系統的能力和經驗,亦可能是導致上述改革行動失敗的原因。一份受安省健康廳委託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註四),超過六成受訪的高級職員表示,對「本地健康整合網絡」的辦事能力缺乏信心;另外接近六成的受訪者不相信健康廳能掌管日益壯大的十四個網絡組織。總括而言,大部分受訪者對「本地健康整合網絡」的印象,可以用「效率低、乏經驗、官僚化」九個字來形容。
今年六月安省健康廳引進健康服務改革新法案,現已進入第二讀討論的準備階段,若三讀通過成為新法例,對省民可會引起重大影響,故此,省民對現時健康服務若有任何意見或不愉快的個人體驗,應趁此機會向所屬選區的省議員提出,冀能集腋成裘直達議會,促成適切民意的政策,造福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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