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人的大智慧
前两天看到本报夕子的一篇美文”我这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感到这个小女人有大智慧,让我肃然起敬。小小年纪她以平常之心看待得与失,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用她的真诚与爱心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包括年迈的孤寡老人而不图回报。因为她的不计得失,她得到一大批挚友;因为她的真诚、爱心与敬业,她获得了总统大奖和全加拿大5%的TOP经纪奖。所以我说这个小女人有大智慧,了不起!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另一个闺密。也是一位地产经纪, 还是一个基督徒。每当教堂组织活动,不论春节聚会还是平日的聚餐,你总是可以看到她在厨房忙忙碌碌的身影。厨房外是一片莺歌燕舞。等大家唱啊,跳啊,吃啊,笑够了,她才最后一个随意挑一点食品,坐在一个角落安安静静地吃。她的话不多,可是当你有了难处需要帮助,她总是不声不响站在你的身后,尽她所能,给你一份关爱。那一份厚道与真诚,谁不愿意把买卖房子这样的大事交由她全权办理而舍近求远找一个不相识的陌生人呢?
这还让我想起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一些人与事。有一次,一个朋友气鼓鼓地向我叙述她买房和打官司的经过。一年前,她在网上找了一个地产经纪,带她看了一处房, 那个地产经纪一边开车,一边把一摞文件交给她,说是给对方的OFFER,要价很低,如果对方不接受,OFFER就作废,废纸一堆。她看了看价格,时间等,毫不犹豫地签了。交易没做成,事情也就过去了。半年后,她又找到那个经纪,看了一处房,同样地,那个地产经纪一边开车,一边又把一摞文件交给她签字。她又签了。事情还是一样,又这样过去了。过了两个月,她托另一位地产经纪买了房。突然有一天,她接到了前一个地产经纪的电话。向她索要佣金,并以她们之间签了买房代理协议为名,一纸将她告到法庭。这个买房人大吃一惊,坚决否认。地产经纪拿出她当初签字的文件,她大呼上当!原来在一大堆OFFER文件里,还夹着那个让她透心凉的买方代理协议。她争辩说,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份协议。那个地产经纪冷冷地说,你是个成人,你签署文件之前就不看一看?法官说,如果是第一次,我可以相信你说的话,但你和这个地产经纪签了两次协议,我对你说的话难以置信。这个买房人真是哑巴吃黄莲,有口说不清。
就事论事,就这一类案件,我想,不论那个地产经纪在这个官司中输与赢,他/她都输了!如果他/她赢了,他/她只是赢了几千块大洋,却输掉了自己的专业形象和诚信。他/她不仅失去了该买方人下次换房时买卖房子的代理机会,还失去了那个买房人身边的亲朋好友熟人的滚滚而来的一桩桩生意。至于说有些买卖房人的爱占小便宜和白使唤人、地产经纪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等等,和这里说的是两码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