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内斯的逆耳忠言

记得小时候看王子复仇记,御前大臣布鲁内斯曾劝戒他的儿子雷阿提斯,不向人借钱,也不借给人钱。借进来会叫你忘了勤俭,借出去往往是人财两失。 在日常工作中有一类案件,虽然官司打赢了,可是还是拿不到钱,或者要费许多周折才能拿到钱, 那就是所谓的朋友或熟人之间的私人借贷。

小易是一个留学生。曾经租住同一栋楼,同是留学生的明告诉他父母亲寄给他的房租和生活费还没有到帐。希望小易临时接济一下。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几个月同吃同住、不分彼此的经历让他感觉明象是他多年的好朋友。特别是当他初来乍到时连方向都找不准的时候,明帮了他不少忙,不厌其烦地指着交通地图,告诉他如何找到他想去的地方。就这样,小易毫不犹豫地就把从家里带来的盘缠借给了明,突然有一天,明不声不响地走了。小易才开始觉得有点异样,向熟人打听明的下落,明竟然回国了。

大维的朋友对他说,借我两万元做生意,三个月后还你三万。大维答应了,还立了字据。可是三个月后该还钱了,那个朋友没了音信。按照字据上留下的电话打过去, 对方却是一个书店。

梁听说有个在华人圈内比较有名的食品公司要上市了,正在征集原始股。梁觉得这是一个发财的好时机,等公司一上市,原始股就会翻几番。于是梁主动联系那家公司,把从国内带来的几万块钱认购了原始股。结果两年过去了,公司没有上市,债务人却人去楼空。

上述案件有很多共同之处。受害人大多是新移民,从国内带来一些积蓄,急于找到当地工作或生意,希望在积蓄花完之前在当地赚到加元;借贷人大多是熟人或朋友; 借贷人过去或现行涉嫌刑事诈骗案件,被警方通缉或备案待查;在开始小额或民事法庭诉讼之前,都需要专业公司包括私人侦探定位被告人,被告人不提供答辩状或不出庭应诉;拿到法庭判决后,需要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等等。

虽然在很多案例中,这些恶意债务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钱也被追回来了,但是在这些官司中花费的时间、精力和钱财,却远远不止那些债务本身。当事人心理上承受的压力和受到的伤害,更是用金钱无法弥补的。回过头来想一想本文开头提到的布鲁内斯的忠告,觉得很有道理。希望大家在借钱或借给别人钱的时候,要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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