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哈珀力挺陈旺
10月29日,历经一年多的陈旺案终于尘埃落定,陈旺被当庭宣告无罪。当天环球邮报发表文章说:多伦多警方和检察院对陈旺一案提出一个荒谬的意见,认为一个小偷在偷了东西以后,店主应该当场抓住他,否则如果小偷一个小时后再返回,店主就不能对其进行拘捕,因为那时已经时过境迁了。想象一下,一个小偷就像在玩捉迷藏一样,每两分钟变换一次,肯定获胜!每次他回到店里的时候他都可以大声声称,他的双手是空的,因为他已经提前把偷的东西拿走了。
和上周五(10月29日)被宣告无罪的陈旺一样,还有两家店主也遭遇过相类似的事件。幸运的是,安省法院的法官歌里(Ramez Khawly)看到了本案的实质,认为这同样是抢劫,且是在作案过程中。
更过分的是,根据本案中提供的证词,多伦多警方在接到商店被盗的报警电话后可能需要几个小时才能到达案发现场。事实上,在本案发生的前一天,陈旺因为被盗曾打过报警电话,他一直等了5个小时,警察才到达现场。法院对这些证据甚至没有试图证实,尽管它很容易就能够获得警方的记录。
实际上,警察对这种事是放任不管,陈旺不得不自行解决。他和他的同事们把职业小偷贝纳特(Anthony Bennett)(被控43项罪名)捆绑起来,并把他扔到一个货车上。事情过后回顾起来,其实他们在追捕小偷的过程中,使用了武力,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他们没有时间来制定一个计划,他们并不是受过训练的警察,也没有手铐这类东西。在整个过程中,他们造成了人们可以理解的失误,这是因为他们忽视了此事可能给公众安全带来危险,以至于由此被认为构成犯罪。
正如法官歌里指出的:该案例诠释了”破窗效应(broken windows)”理论。对轻微犯罪的容忍滋生了对法律的亵渎。”陈旺一案试图填补司法系统不完善的空白。”这是一个颠倒的世界,警方不是力图去逮捕小偷,而是抓走了自己逮住盗贼的店主。事情发生后,引起了加拿大总理哈珀的重视,他说:类似陈旺这种情况的加拿大人在打击犯罪、抓获罪犯方面,法律应授予其更多的回旋余地。
11月2日哈珀对下议院说,他已要求司法部长罗布尼科尔森起草修改刑法的议案,以避免发生在陈旺及其两位雇员身上的事情再次重演。哈珀说:”陈旺一案引起了整个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关注,现在这个案件已经结案,结果符合常理。政府、我本人和司法部长已指示司法部相关官员对有关刑法进行修改,以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陈旺的代理律师彼得林赛(Peter Lindsay)对总理的决定表示欢迎。他说:”听起来事情是朝着一个非常积极的方向发展,我希望政府对此事能够贯彻始终,改变很简单,但却会给商家提供更多的保护。”林赛成功地辩护了公民的逮捕权不应该仅限于在犯罪的当时抓住罪犯。
在庭审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在贝纳特偷了价值72元的盆栽植物一个小时后再次返回陈旺的金牛城超市,在这种情况下陈旺是否有公民逮捕权。现行法律认为嫌疑人当场被抓住可以,而事发之后再行抓捕就不在法律允许之内。法官称贝纳特重返商店是”持续盗窃”的一部分,因此裁定陈旺有抓捕的权利,尽管他也表示对随后陈旺和他的员工用绳子把小偷捆绑起来并关进送货车这一细节给与高度关注。
警方在接到目击证人认为是发生了绑架案的报警电话后,在几分钟内抵达案发现场,并拘捕陈旺和涉案的几位员工。他们最初被控四项罪名,包括绑架、持有武器等被判入狱,因为警察在搜身过程中发现了他们随身携带的在杂货店内用于割包装带子的刀,这些指控在审判前被撤销。
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邹至蕙和自由党国会议员胡平藻针对金牛城超市一案分别提出对私人条例草案进行修改,以放宽对公民逮捕权的限制。邹女士说,她很高兴总理已经决定采取措施来修改现有法律条款,正如案发后和案件审理过程中她曾多次呼吁 的那样。她说:”我希望这款条例草案最快能在圣诞节前获得批准,如果圣诞节不行,希望能在二月初中国的新年之际正式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