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愴列車(40)鄧尼茨是律師口才
龐林
(接上篇)潛艇狀況非常糟糕,對空和對海潛望鏡都已經被破壞,無法旋轉,電池艙的7個電池液在溢出,柴油機冷卻水凸緣破裂,回聲和音響探測裝置都已經失靈。哈爾發電報告鄧尼茨:儘管美國解放者飛機已清楚地看到艦艇橋上的紅十字旗,但仍轟炸低空攻擊5次,現在救援工作停止,全部落水人員都已離開潛艇,正向西航行。17日零時19分,鄧尼茨覆電:不要讓潛艇的安全受到影響,採取一切措施,包括停止救援行動,不要再指望敵人寬容和憐憫。
德國海戰指揮部,對於是否繼續援救拉科尼亞號爭論很激烈。鄧尼茨此時不願討論這些問題,說:「現在,我不能再把這些人往海裡推,我還得幹下去。」鄧尼茨命令潛艇不要再掛出紅十字旗,當時國際上並沒有這規定。17日1時51分,鄧尼茨命令3艘潛艇做好下潛,待命準備。被救者當時都已被適當分到救生艇上,潛艇上則只可留下義大利人,等待法國的救援船。12時22分,U-506號又遭到一架不明國籍的重型飛機攻擊,當時潛艇上載有142名倖存者,但潛艇沒有被擊沉,這是瞭望員,及時警告後下潛,才使潛艇前後能躲過3枚定深60米的深水炸彈。但深水炸彈之攻擊使鄧尼茨很生氣,他下令:【停止救援被擊沉敵船所屬人員的行動;這些行動包括營救落海者、把他們安置在救生艇上,扶正傾翻的救生艇、提供食品和淡水等等。並說明,救援行動並不符合消滅敵方商船和這次戰爭的要求。】這命令就是後來被稱為拉科尼亞的命令,也是鄧尼茨在紐倫堡審判中被盟國指控犯有戰爭罪的重要依據。
1942年9月17日下午,法國維希政府派遣的阿納米特號巡洋艦、光榮號輕型護衛艦和1艘掃雷艇趕到出事地點。19時30分,倖存者交給法國,共1041人;包括卡佩利尼號42人。拉科尼亞號的航海長和英國軍官都仍留在U-507號潛艇,算戰俘。整個過程,英國人、波蘭人共有971名,其中有800人獲救,義大利戰俘1793名,則只有25%獲救。
整個事件,拉科尼亞號共有2725名乘客:其中463名船務人員、286名英軍、103名波蘭看守、80名婦女和孩子都是平民,有1793名義大利戰俘。過程有1621人不幸遇難,1104人倖存。倖存者認為美方理查德森有責任,但戰後並未受到指控,繼續在空軍服役。美國的羅伯特李查森將軍,戰後承認:曾下令炸死拉科尼亞號倖存者,也未再調查。
1943年3月,哈爾艦長,指揮的U-156遠洋潛艇在大西洋被美機炸中,全部艦員(最多編制是50人)一起沉屍大海。
依當時德國海軍潛艇戰略的指導者鄧尼茨之前命令是,「見死不救」;內容重點是:1.即日起停止對於擊沈敵人船隻人員的搜救行為,包括救起落水者、協助落水者登上救生艇、扶正翻覆的救生艇及提供必要的食物飲水。2.擊沈敵人船隻人員,只對其對己方各艦後續作戰有所助益時,才可救助。依據鄧尼茨命令,禁止德國潛艦進行搜救敵人行動,對於落水人員應任其於海中自生自滅。拉柯尼亞命令,總結下來,先後死於美德兩軍攻擊行動的犧牲者估計高達1500名。
戰後審判,鄧尼茨的律師出示美國海軍尼米茲上將的戰例,這對於鄧是有利辯護證詞,美國海軍於太平洋戰爭亦曾有類似命令;但律師提不出造成傷亡具體數字,因此無法呈案併入參酌審理;判12.5年。
鄧尼茨的戰略理論,以多艘潛艇集結攻擊,對大西洋上盟軍商輪和太平洋上的美對日運輸船用「狼群戰術」是很優秀的。「以一艘潛艇去攻擊有護航艦的船團,會被俘虜,或反擊。」他創立以單艦,發現目標時先不攻擊,以多艘潛艇集結起來埋伏後,夜間在攻擊潛艇後能逃,才展開攻擊。1939年9月至1940年3月,共擊沉盟軍222艘商船,76.4766萬噸物資,德損失18艘潛艇。問題是後來密碼被破解,盟軍開發出高頻定向儀,增加護航艦及空中反潛能力,不但避開「狼群」的集結地,還幾度伏擊德國「狼群」潛艇。雙方輸贏起伏,是在更改密碼機、新式潛艇生產、反潛新式雷達、反潛武器、探照燈、深水炸較勁;後來潛艇逐漸減少,即解除潛艇的狼群戰術命令,又回到單艘巡弋,自我冒險用以分散損失。
鄧尼茨1943年晉海軍元帥。戰後在紐倫堡審判,英國檢察官以「拉科尼亞命令」指控鄧尼茨犯戰爭罪,說法是,控方認為這是一項命令艇長殺害遇難者的命令,鄧尼茨辯解稱:「如果盟國艦船上的船員,是作戰人員;而要求潛艇要在戰鬥的情況下冒著危險去救援這些盟國船上的人員,這樣做很不合理,這明顯違背各國所遵循的戰爭情況下的原則。」鄧指出:「盟國的商船都裝備有火炮和深水炸彈,船員都經過反潛軍事訓練,他們和船上的海軍士兵共同進行反潛作戰,另外盟國還把商船編入了軍事作戰體制,由此可說明,盟國商船上的船員都屬於軍事人員,這說法毫無疑問。」「潛艇不應在本身危險的情況下,還要救援倖存者,這本來就是國際海軍慣例。」這辯駁是鄧尼茨逃避罪責的論據。之後傳來美國海軍元帥五星上將尼米茲問訊,是證人身份出庭,表示:「按照一般作業原則,如果救援行動會給潛艇帶來不必要的額外危險,或者影響到潛艇執行其他任務,美國潛艇通常是不會救援敵方倖存者。」尼米茲等於是替敵人辯護,不過尼米茲是德裔,恐怕有動用到族裔情感替敵方將領辯護。此案,法庭後來沒有採信英國檢察官的指控。
在整個控訴、調查、訪談時,希特勒死前指定的接棒者鄧尼茲表示「一個正往崩潰的國家,接受領導人地位不是犯罪。」「我知道我們當時已經準備投降,但我們不是對俄羅斯,而是要對英美投降。」「我沒有犯罪醜陋的事情,也不曾參與虐俘或其他犯罪行為,為了祖國我雖幫助希特勒,但因此就認定我協助滅絕猶太人,這是沒有的,完全無中生有。」鄧表示自己對猶太人沒偏見。他舉實例,1934年自己把船停在西班牙港口時,他不理會德國領事的警告,邀請在西班牙北部擁有銅礦的猶太人參加他的艦上餐會,另外他還曾拒絕希特勒要求遣撤海軍軍官學校的猶太裔軍官的命令。關於鄧是否知道猶太人被迫害的回答,鄧表示:「可以說知道,也可說不知道,有些事情,我讀過一些報導就知道了。但我忙於U艇和海軍的事務,處理迫害猶太人的事,不是我的工作。」鄧承認知道有猶太人集中營的存在:「當時囚禁的有1.2萬人的政敵,但現在在美國佔領德國,集中營收容了50萬的德國人,你們有沒有考慮過這種事情?」「集中營在某些程度上是正當、必要的。而且1933年,如果希特勒沒有把共產黨關進集中營,當時就會爆發內戰,釀成災難慘劇;由他國例子,若不關共產黨,以後就算合法選出的政府,共産黨都會出來叛亂。
1932年,德國已經面臨過嚴重的內亂、共產革命危機,當時我們都被迫只能選擇要「共產主義」還是「國家社會主義」;興登堡屬於保守派,選擇希特勒,我也是,多數德國人都是一樣。現在若還要做一次選擇,我還是會選擇「國家社會主義」。希特勒把這些有害國家,計劃叛亂的人,關進集中營,這可以避免德國流血;難道像中國打內戰,好嗎?」
鄧尼茨毫不掩飾對蘇聯和共產黨的憎恨厭惡,評價說法是:「俄羅斯是世界上最糟糕的犯罪國家,共產是最邪惡的思想。這些俄國人告發我加害他們,根本是荒謬至極。」「說我們有陰謀?俄羅斯人不是都在策劃新的陰謀嗎?在跟我們打仗之前,俄國人就說,他們要丹麥,波蘭東邊,現在我也可以告發俄國有政治陰謀。」鄧尼茨說的,民主自由陣營都可以接受,但鄧忽略,製造共產禍根的馬克思(普魯士特里爾)、恩格思(普魯士伍珀塔爾)正是德國人,而共產大本營是德皇威廉二世龐大金援協助列寧收買俄紅軍,才造反成功的,要說共產災難原罪,全來自德。
鄧尼茨歐戰前是上校,一年加一顆星,1943年1月接替雷德爾擔任海軍總司令,兼管潛艇部隊;同一年晉陞海軍元帥。盟軍攻入柏林時,鄧尼茨擔任德軍北部戰區指揮官,並依希特勒的政治遺囑,繼任德國總統,擔任三軍統帥。1945年5月9日德國投降。同一天,有224艘上浮潛艇全部炸彈自我鑿沉,避免成為敵方戰利品。紐倫堡監獄有心理分析官曾對所有被告進行的智商測驗,鄧尼茲的智商是138。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審判過程,鄧尼茲辯護證明他並未參與戰爭的發動計畫,因此這條罪名,被判無罪;其1939年的下達戰爭令第154號,無限制潛艦戰,原本各方認為,應該有罪,後來也未列為罪狀,因為美國也對日本採取此戰術;其他罪「拉柯尼亞事件命令」審判,戰爭罪判12.5年;關10年,1956年10月1日刑滿出獄,1980年12月24日病逝于奧米萊自宅,是德國二戰,最後去世的元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