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Church妈妈
我的Church妈妈已经87岁了。我是在一次教堂的志愿者活动中认识她的。虽然我们之间年龄上差了好几十岁,但每次和她见面,都有说不完的话。在我刚刚来到加拿大最初的几年,我想家,想妈妈,可能正是因为此,移情别恋,把对妈妈的一片温存给了她。没想到,由此引出了一段感人至深的忘年交。我敬佩她,爱戴她,是因为她的人格魅力,举手投足,都有一种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良好教养和对他人的尊重。去年她的腿摔伤了,心脏病还发作了,住在医院里,虚弱的她坐在轮椅上,用完洗手池,不忘了顺手将池子周围溅出的水擦亁净。我默默看着她的一举一动,那是习惯成自然的,下意识的动作。
这让我想起办公楼里的公共厕所,有的人嫌脏,垫了一大堆纸,如厕完毕,那堆纸还留在那里。那么年轻,身强力壮,却不愿做一点举手之劳的事情。一个人粗枝大叶,不拘小节,有时是性格使然。在家里可以。如果有幸遇到又体贴、又爱你的丈夫或者妻子,她/他可能认为这是你可爱的缺点。但是在公共场所应该懂得基本的礼貌和谦让,别人拉开门,你应该慢行一步,先让老人、孩子和行动不方便,或抬着重物的人先走,并对帮你开门、按电梯、打扫卫生的人说声谢谢。同时不忘随手做一些予人方便的事情。
平时我们经常讲行为操守、道德修养与法律规范, 这些都是很大的词。当这些大词融入到我们日常生活中,它们就变成不论大枝小节,无所不在的了。有时缺乏道德操守过了一定的度,就可能给一个人带来法律后果,轻到民事赔偿,重则刑事指控。有人爱开玩笑,说话不知轻重,甚至冒犯、侮辱别人的人格或者不顾场合开一些色情玩笑;有人顺手牵羊,从别人那里拿走一纸笔,一把尺子,在商场拿了东西不付钱;欠别人的钱不还,习惯了,欠多人的钱不还; 养宠物,却不对宠物加以约束,随地大小便,对路人咆哮、扑咬;喝酒,酒后驾车,酒后驾车致人伤亡等等,这些都是因为缺乏基本的道德修养和自律,导致法律后果。
我的Church 妈妈经过那次的劫难,变得有点矮,更由于年龄关系,好像越来越矮,但在我的心目中,她的形象特别高大,那是一个洁身自好,却又处处为他人着想,乐观、豁达、和蔼可亲的老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