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必须支付的一笔钱
詹姆斯先生是一位仁义厚道的房东。他的儿子到俄国去读书了,房子闲置不用,他便把儿子的房子租给了一对有四个孩子的夫妇。和别的房东一样,他第一次收取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房租。 最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自房客住进来,几年过去了,他知道房客的孩子多,生活不富裕,他从来没长过租金。 他觉得儿子的房子只要有人住着就有人气儿。而房客也比较客气,彼此相安无事了好几年。
后来由于经济不景气,这对夫妇的收入变得不稳定。拖欠房租的事时有发生,但很快就补交齐了。詹姆斯先生都不在意。谁都有钱紧的时候。近来,这对夫妇双双失业,已经欠租四个月了。詹姆斯先生才告到了房东房客仲裁庭(Landlord and Tenant Tribunal)。 在调解过程中,他和房客达成付款协议。 钱收回来的周期长了点儿,但也没有关系。他其实无意赶他的房客出门。只要收回房租就行了。
可是仲裁员还警告他在过去的几年中,他没有向房客支付过最后一个月租金的利息。这是一种省级违法行为。限期30天内交清,否则可能面临罚款,最高额$2500。 他顿时惊呆了。有生以来,他还从来没有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连交通告票都没收到过。他说他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规定, 他从未长过房租,那远远高于所应支付的利息那笔数目。可是仲裁员可不这样想。既然你要做房东,就理所应当知道有关的法律。
原来,安省在2006 曾发布过一个法规即居住房租赁法案(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这个法规明确规定房东可以向房客收取最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抵押金。每十二个月,房东必须向房客支付最后那一个月房租的利息。如果房东没有向房客支付这笔利息,房客可以在房租中减除该利息的数额。如果房东拒绝支付该利息, 单独个人房东可能被处以最高$2500的罚款, 公司作为房东可被处以最高$10,000的罚款。自房客入住之日起算。按照安省房租增长率计算。
如果你是房东,千万别忘了向房客支付这一笔费用。如果你是房客并且交了最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每12个月,你有权要求房东支付利息或从房租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