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魯多政府廢移民國籍不能草率

不同政府都會把其政黨價值投入加拿大的移民政策,但不論是那一個政黨主政,加拿大始終是一個紮根於加拿大人價值觀念和憲法的民主國家。
杜魯多當選時,他誓言會帶來真正的改變。若果總理真的要來真的改變,他便應該兌現競選承諾廢除C-24公民法。但杜魯多並沒有這樣做。
哈珀的保守黨政府在2014年6月把C-24公民法定立為法律,該法把加拿大人分為兩類:一類是可以剝奪公民身份而另一類則不能被剝奪。根據C-24法案,一些加拿大人比另一些加拿大人有更大的權利,因為他們是在加拿大出生。
與其廢除C-24法案,自由黨政府推出了C-6修改法。一般人會以為杜魯多會修正保守黨法律剝奪被廢除國籍人士的申訴權利。當一位加拿大公民因為被移民部官員認為在其從前移民申請有誤導或欺騙成分,便可以把移民的加籍身份廢除,而當事人卻沒有獨立申訴的權利,亦不會有人道和同情的考慮。但自由黨卻沒有修改到這個部分。
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而C-6修改法案卻沒有解決問題。在國會的移民事務委員會,我努力指出問題,並且提出重大的修正案,目標是確保每一個人在其公民身份被取消後,都有公平的獨立申訴權利。但我所提出的修正案並沒有被接納。
到了今天,即使移民部長麥家廉表示以上做法是錯的,而目前的做法是獨裁式的,但媒體揭露,自由黨主政後卻比前保守黨政府採用更大的力度廢除移民的公民身份。在2013及2014年,保守黨政府全年廢除了15名移民的國籍,但自由黨執政後,單是今年的頭八個月便合共廢除了104人。即使官員所指的誤導是無心之失而非故意,犯錯的是兒童的父母,又或其他原因,官員仍會把移民的國籍廢掉,而當事人不能申訴又或提出人道和同情理由。這是錯的。
杜魯多的一句名言是“加拿大人就是加拿大人”(A Canadian is a Canadian),意思是加拿大人無分彼此,應該一視同仁。但除非自由黨政府作出改變,杜魯多的名言只是無內涵的空話。大家想想,若果市民違例泊車都有公平的申訴機制,那被廢除國籍那麼嚴重的事為何可以沒有申訴渠道呢?
自由黨政府部長穆瑟夫部長(Monsef)早前公開承認,她在近期才知道她是在伊朗而不是在伊拉克出生的,因此她在申請護照時作出了出生地的誤導申報。移民律師韋文璐(Lorne Waldman)指出,若果穆瑟夫在她的公民申請書所填寫的出生地是誤導的話,那便足以廢除她的公民身份,即使她是無辜而犯錯的是她的母親;若果在她的難民申請書和永久居民申請也是這樣誤導的話,那是可以把她遞解出境的。而移民部長麥家廉在今年10月4日的移民委員會裡說:我認為那些作出誤導的人的公民身份必須被廢除。
基本上沒有人質疑政府擁有把誤導或欺騙的人廢除公民身份的權力,但要剝奪某人的加拿大人身份又或要把某人遞解出境是很嚴重的事情。我提出的是,被廢除國籍的人必須有獨立的申訴機制,而人道及同情因素亦應該成為考慮因素。
若果自由黨政府真的是一視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話,那麼穆瑟夫亦應該跟那些被自由黨政府以申請書內容誤導而剝奪公民身份的移民一樣被取消國籍,她應該跟這個月被政府廢除身份的60名加拿大人一樣,沒有申訴權、人道和同情考慮。
若果穆瑟夫部長真的是被剝奪公民身份甚至被遞解出境的話,那麼我們的移民部長是否會馬上停止廢除加拿大人的公民身份,直至公平的申訴機制被設立後才向作出申請誤導的人著手呢?
文/ 關 慧 貞(作者為溫哥華東區國會議員、新民主黨移民、難民及公民事務評論員)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