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与理性

本报专栏作者:李昶 (供稿)

笔者出国以前,做研究生和在大学教书,从事的是西方文学的研究。像那一代大多数年青人一样,十分崇尚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等概念。出国后十几年,读书、打工、工作,很少有时间理性地去考虑民主、自由、人权的意义,以及它们在日常中的体现。

民主

作为一个移民,还是应当逐步认识和理解西方社会的内涵。西方式的民主,最大的体现恐怕是选举,执政党和掌权者都是由大众选出,其最大的优点是选贤与能,淘汰庸劣。但是,西方的民主又与自己年青时以及国内年青人所想像的有一定的区别,回想起自己过去在国内时年少气盛,工作时还经常给领导闹意见,还常觉得领导太专制、不民主。出国后从读书、洗盘子,到教书和工作,才体会到什么是老板的民主。似乎在日常生活中,民主离我们较远,但大家都知道老板的民主之含义:你最好按给你开支票的人的意见办。如果自己还是像过去那样,动辄去给老板闹闹意见,恐怕早就被炒鱿鱼了。这是我理解到的西方民主的游戏规则之一,即大民主、小专制,反过来看中国,就是大专制、小民主了。

自由

再谈自由,在中国,公开场合下你是没有言论自由的,私下里什么都可以说。而在西方,公开私下里你都有言论自由,但需要表达得当。西方社会的许多行业,都有十分严格的行规,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可以说,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界线分明,马虎不得。我们初来乍到的新移民有时不理解,觉得西方人做事死板,不善变通。仔细分析一下,西方人办事条文规章之多,大概正是西方人认为人本性有太多的随意性,为了保证达到工作目标,必须在许多细节上订下死规定,最大程度地避免出差错,以及避免按个人意志行事。也就是说,西方社会是建立在严格法律和规章制度下的自由。理解了这一点,就算理解了西方游戏规则之二。

人权

接下来说说人权。在中国,执政党对党内的人权是大大的,你可以去滥用权力,你可以尽情为自己捞利益,甚至可以去吃喝嫖赌,只要你不反对党的领导就行。笔者认为中国政府对人权的最大剥夺是户籍制度,它把占 13 亿中国人口的 80% 的农民,牢牢钉死在农村的土地上。虽说大批农民如今可以进城打工,但他们不可以在城市真正生根,他们永远是城市的底层。笔者过去认识不少农民,他们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一个几乎不可实现的遥远之梦,即拥有一个城镇户口。在西方社会,迁徒自由是基本人权之一,这是一个你可尽情享受的基本权利。

理性

在欧美生活多年,要说自己感受最深的、最赞赏的,是西方人的理性。他们擅长於按理性的方法来建立制度(而不是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那种蛮不讲理的霸气),他们也基本上按理性的方式来处人做事。举个例子来说明,在工作单位中,做事的要听主管或主任的,但主任要听理事会的。理事会有权决定重大事宜,并可任命或罢免主任。法律规定理事会必须是由自愿者组成,且不能和该机构有任何经济联系。工作人员如果对管理阶层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或通过工会向理事会表达。也就是说,在西方社会的权力均衡制,它可以控制权力的滥用和基本杜绝腐败。

自己在工作中,感受最深的是西方人普遍讲道理,同事之间,上下之间,有了分歧,与对方约个时间,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各自陈述意见,同时也倾听对方,弄明白对方意图,再陈述自己的意见。如果还解决不了,请更上一级的主管或第三者来帮助协调或仲裁。在按理性办事这种游戏规则中,我最佩服西方人能容忍不同意见,懂得让步,善於道歉。我曾在一家社会机构的理事会干过,帮助协商处理一些大小冲突,这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我佩服西方人的那种明事达理,会宽容、让步,同时也要达到自己的基本目标的理智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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