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華人社會的“牛郎織女”
林 達 敏
多倫多華埠商業促進區(Toronto Chinatown Business Improvement Area)是代表華埠利益的非牟利機構,目的是通過與市政府及志願合作的機構,確保華埠成為多倫多市區全面發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年均於八月主辦兩天的“華人同樂日”,在中區華埠的街頭擺放多姿多彩各具特色的攤位和小吃,舞台上有精采的表演節目,包括中西歌舞、雜技和不同族裔的武術。每年皆人頭湧湧,有超過15萬人次參加。今年華埠同樂日的主題是“牛郎織女” 。
“牛郎織女”的故事作為華人耳熟能詳。然而,今天的華人社會,卻有不少當代“牛郎織女”。加拿大移民部大舉打擊假結婚,但是革弊過激,常把真結婚當做假結婚,造成了很多的戀人隔海相望。申請配偶移民的當事人被拒後,移民部的官員期望他們每年回去配偶的原居地相見。由被拒到上訴到配偶移民加拿大,短的三、五年,長的六、七年,若有一年沒有回去,移民官就質問為什麼?移民官已成為劃河為界的王母,飛機是每年搭橋一次的喜鵲。
移民官的拒絶信,義正辭嚴,威不可擋,讀之使人義憤填膺,雙目垂淚。拒絶的內容十之八九都是說戀愛的時間太短。事實上,對於婚姻的理想和態度,東西文化基本上絶對不同。在西方社會,男女相悅,有時是女的向男的暗示,有時是男的主動追求,如痴如醉,到了水深火熱不可開交的時候,就到牧師面前山盟海誓,並祈求上帝保佑終身不渝。而在中國,曾經有過五千年安排婚姻的歷史,兒女婚姻,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到了擇親的時候,憑著介紹人之言,只要雙方門當戶對,就可成婚。婚前的戀愛,在傳統中是禁果,在思想中,和悲慘、流淚、孤寂相連。西方人認為由愛而結婚,而中國的傳統理念認為婚後互相遷就,互相關懷,朝夕相處而產生愛。不同的文化,改變了戀愛的形式。
自由戀愛而建立家庭,在中國只有少於一百年的歷史,最初還是侷限於大學生,而當時的大學生真是鳳毛麟角,自由戀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三令五申之下才流行起來。但五千年的傳統,不可能在五十年中就完全改變。時至今日,中國還有很多半安排的婚姻,就是男女過了三十歲,尚未嫁娶,父母就給他們介紹對象,經過短暫的相處就結婚。香港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工廠女工,有人介紹對象之後,不出十次約會就結婚,但不能說這樣的婚姻是假的,其離婚率比西方的還低呢!
短暫的戀愛,不為移民官認同,又是什麼迫使男女非短暫戀愛不可呢?除了文化的原因,還有經濟的原因。求偶是競爭的遊戲。一般來講,要回中國去找配偶的人,通常都是不懂英語,工作低下,收入微薄,當然也有例外。戀愛要花錢,男的約會時要付錢,女的要買衣服、化妝品、做頭髮,有時買禮物給對方,結果花的錢跟男的也差不多。長距離戀愛花更多錢,橫跨太平洋就更不用說了。他們沒有能力“關關雎鳩”,只能單刀直入,講求效率,只求生活方式、知識水準、性格脾氣不相差太遠。若一擊不中,只好另覓新人。
作為移民顧問,我見到現代“牛郎織女”蒙冤的過程、程度和昭雪。這是加拿大政府各項行政項目中最廣泛的冤案,為華人夫婦帶來無限的痛苦,但問題少有公開提出。一經提出,必有改進。我們有口有筆有公理,就請大家打電話和寫信給你們的國會議員,使這樣大規模的冤案不再發生,讓更多的“牛郎”和“織女”飛渡重洋,到楓葉國“金風玉露喜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