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省長言過其實自欺欺人

作者:馬文廣 (民生促進會

福特省長最近弄得滿城風雨,先於七月杪在省議會休會前,立法縮減大多市市議會的議席,而且不待十月市選便即時生效,後又因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裁定該法例不合加國憲法,而向安省上訴庭提出上訴,同時又計畫運用「儘管條款」(notwithstanding clause)來抗衡高等法院法官的裁決。

他認為自己得到二百三十萬選民的受命(mandate)來治理安省,一切措施取決於省民的意旨 (will),應免於司法干預。他強調稱:「這一切行動是要維持省民的意旨和民主,」還理直氣壯地說:「我是民選的省長,他只是政治任命的法官。」

關於上述福特省長的言行,坊間已有不少對其法理和民主精神的評論,無須「錦上添花」,故筆者只欲從有關數據,來剖析他和進步保守黨在省民心目中的認受性、及縮減市議會議席的決定是否合乎省民的意旨。

省長與黨的認受性

根據有關資料(註一),目前全省人口約一千三百萬,其中七成半為及資格選民。本年六月省選投票人數達五百七十五萬,相等於所有選民之六成(58.43%)。

進步保守黨雖然當選為大多數政府,但所得票數只約二百三十萬,僅佔總投票率百分之四十(40.49%),亦即全部投票選民的百分之二十四(23.67%)。換言之,該黨實際只獲得少數選民的受命,在省民心目中的認受性很低。

至於德格福特本人,他在省民心目中的認受性亦可被質疑,因為他之成為省長是由於他身為當選政黨的黨魁,並不是選民直接推選他。縱然他在自己選區獲得超過半數(52.5%)的選票,其票數只是進步保守黨在全省所得票數的極小部分(0.82%);若與省選投票總人數相比,其得票率則更低(0.33%)。因此,他當選為省長,實際只獲得居於北怡陶碧谷選區不足兩萬省民的受命(註二)。

忽視省民的意旨

福特省長揚言,他縮減大多市市議會議席的決定是要維持省民的意旨,然而兩間民調公司在七月杪和九月中發表的民調結果卻顯示,超過五成的大多市選民反對該法例,尤其是居於東約克、士嘉堡及多倫多的選民,顯然省長的施政忽視省民的意旨。

此外,福特計畫運用「儘管條款」來抗衡高等法院法官裁決的意圖,更不合乎省民的意旨。最近民調顯示,六成半的大多市選民極力反對福特此舉,甚至其選區大部分的選民亦不贊同。

結語

省長福特曾強調自己得到二百多萬選民的受命,一切措施是取決於省民的意旨,然而他在競選期間從没有提及立法縮減大多市市議會議席的構思,上任後也没有徵詢省民的意見,尤其是受影響的大多市市民,甚至大多市市議員(他們也是省民)提出延期執行縮減議席的建議亦不接受,没有妥協餘地,一意孤行。

綜合而言,從上述的討論看來,省長近期自誇的言論明顯超過其實,而且自欺欺人。

附註

(一)安大略省二零一八年六月資料
– 全省人口:約13,000,000
– 全省選民:約9,840,000(總人口的75.69%)
– 省選投票人數:約5,750,000(全省選民的58.43%)
– 進步保守黨得票:約2,330,000(總投票人數的40.49%)
– 北怡陶碧谷選區投票人數:36,271
– 德格福特得票:19,055(全區投票人數的52.54%)
– 德格福特得票佔進步保守黨得票:19055/ 2,330,000 = 0.82%
– 德格福特得票佔省選投票人數:19,055/ 5,750,000 = 0.33%

(二)根據加拿大現行的選舉制 “first-past-the-post”,每選區獲最高票數的候選人,不論其得票率高低便自動當選,而其所屬政黨自然取得一席位。獲得最多席位的政黨,不論席位多寡,自動成為執政黨,可籌組政府,在選區獲選的執政黨黨魁亦自動成為政府的首長。可是不少評論指出,由於很多獲選的候選人和當選的政黨都未獲過半數的選民支持,因而其認受性被質疑。要是在其他選舉制如 “proportional voting” 或 “ranked-choice voting” 之下,需要過半數的選民支持才可當選,認受性被質疑的情況便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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