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辨认的法官手令
在小额法庭讼诉中的每一个阶段,每一次过堂,法官都会大笔一挥,记下自己当庭做出的决定。书记员复印,原被告双方各持一份,法院备案一份。这些手迹,由于每个人的书写习惯不同,有时蜘行蛛走,有时龙飞凤舞。如果是中文,还可以猜一猜。偏偏全是变了形状的英文字母,再加上几个让人匪疑莫测的法律专有名词,可真难为了老百姓。有时因为一时的疏忽,没有认真阅读法官的手令,进行跟进,当事人可能会坐失良机。
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法官的命令。有一个当事人,在开庭那天,因为准备的文件不充分,法官决定延期审理,要求当事人限期向对方递交一些补充文件,还必须支付小量数额, 作为赔偿,如果不按期递交文件和支付这笔小额的赔偿金,该案撤销。由于语言障碍,该当事人没有完全领会法官当庭宣布的决定,拿回来的那张书面决定不久也被遗忘了。有一天,她发现事情过了这么久都没有动静,决定到法院查一查,才发现该案已经被撤销。她不知所措,不知自己到底在哪一个环节上出了差错。
通常由于技术和程序的原因而失去机会,法院会再给当事人一次机会。机不可失,如果该当事人利用好这次机会,先弄清事情的问题所在,采取正确的方法,会让事情发生转机。然而,她却在没有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情况下,一次又一次地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重新审理此案。由于理由不充分或不恰当,都被法院拒绝,还被法院认定是滥用司法程序。就这样,由于一时的疏忽而错失良机而且失不再来。
上面是一个例子,不幸的是,像这样的例子却非常常见。一个非常简单的案子被人为地弄复杂了。本来应该顺利进行的程序,却节外生枝,生出许多无功无效的程序。这是当事人经常抱怨民事官司难打,打起来就没完没了的一个重要原因。
小额法庭程序比一般民事程序简单快捷的多。它就是为寻常百姓设计的, 用来解决寻常百姓因家长里短而产生的小纠纷小矛盾的一个快捷方法。如果为了省钱不想请专业人士,或者想亲身经历一下在加拿大打官司,那么,认真研读每一次从法院带回来的法官的”手令”,甚至逐字逐句仔细推敲每个字、每句话的含义,并且每一次都认真执行法官的指令,一步步地跟进,是保证你少花钱,办好事的小窍门。实在弄不懂某些字句的含义,花少量的咨询费请高人指点一下,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