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比賽的得與失

張珮珊音樂專欄

每年一度的“列治文音樂節”又開始了。每一次安排同學參加比賽,不是看重他們得獎與否。我祗是珍惜整個(準備)過程,重視他們的音樂成長。
今年的比賽甫開始,我收到一個舊學生的短訊,喜孜孜地告訴我,她的鋼琴學生在比賽中得到第二名,也是得到非常高的分數。
我真的高興!這位蔡同學絕對是我的高材生。她從5歲開始和我上鋼琴的第一課,十多歲已經考取了演奏文憑(坊間的教師牌)。
蔡同學肯定是身經百戰,在多年間的音樂比賽得獎無數。這位比賽梟雄,轉眼之間又開始訓練自己的學生,得到如此佳績。
我作為”師太”,心裏祗是快慰,滿足和感動。我的反應就是”好,真是好(very good) 。”
身為鋼琴老師那麼多年,看著一浪接一浪的畢業學生,看著他們開心(成績好),傷心(成績不好),失望(期望太過),瘋狂(喜出望外)等各方反應,我都會感同身受。
如果參加音樂比賽的唯一目標是取得冠軍; 我想,參加比賽就失去了意義。
今年一位7歲的同學越級挑戰,參加了6級的比賽. 她在早上憑93分得到冠軍,感到非常開心和驕傲。晚上得到季軍(91分),她就說:”非常不高興而失望” 。
我和她說:”你在整個準備過程中表現非常好,進步得太多了。如果其他參賽同學得到更高分數,就是一個好的學習機會” 。
這麼多年以來,參加比賽的學生祗著眼於冠軍頭銜,得到亞軍和季軍就相等於”輸了!”這些都是加給學生和老師不必要的壓力。如果學生希望在比賽中得到好成績(冠軍)是一個推動力,是一個認真的態度。
沒有付出努力和堅持而期望得到佳績,是奢望或是心存僥倖。還沒有到達既定的水平,卻期望太高,也是自尋煩惱的一種。
參加比賽的目的,是希望學生有一個體驗,感受到整個參賽的過程,從選曲,練習,受訓以至參賽當天的經驗,學生的付出和態度,就是最重要。
這幾年間,有一個讓人感到可惜的現象。有不少的學生都會降低數個級別來參加比賽。 這種”紆尊降貴”的參賽策略是完全失去比賽的意義。
學生在這個情況之下,根本就沒有”得”,他們卻失去了學習和成長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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