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防兒
本報專欄作者:小孟
最近看到一則舊聞,說是一位老人家在失去了丈夫之後,將家裡的500萬元財產平均分配給了4個兒女,然後就在每個兒女家都住上一段時間,享受天倫之樂。一年以後,4個兒女決定將老人家送去養老院居住。又過了一年,4個兒女全部停止了為養老院支付費用,半年之後,老人家在養老院裡病死。
這則故事並不新鮮,美國也有同樣的事情發生,光報紙上報導的就不止一起。雖然理由各種各樣,但總之就是孩子從老人那裡拿了全部的財產之後就不再贍養老人了,許多老人家最後晚景淒涼。政府只能告誡老人們,儘可能掌握自己的錢財直到生命的最後時刻,不要輕易地轉給下一代。
更別提有些老人為了能夠獲得政府福利,將自己名下的全部財產轉移到孩子名下。但是孩子卻從此斷絕與老人的關係。可憐老人家一方面丟失了自己全部的財產,另外一方面因為涉及騙取政府福利而不被法律保護。
中國人的老話說“養兒防老”,可是在這個“啃老”盛行的年代裡,我們是不是應該想一想“養老防兒”呢?
前幾年的新聞報導曾經說,加拿大年輕人平均離開父母獨立居住的年紀是31歲。在此之前都是吃父母的、住父母的。這似乎與我們一貫以為的、西方人會很早獨立生活的印象相去甚遠。這當然一方面是因為加拿大的稅率較高,年輕人的淨收入低,養活自己實屬不易;另外一方面也說明年輕人越來越不願意獨立,而是依賴父母來支付主要的生活費用。
我認識一位非常出色的律師,她對此就頗有微詞。當她發現由她支付的兒子的信用卡賬單上出現了超過400塊的酒錢之後,立刻停止了支付這張信用卡。她的理由很簡單:喝酒交際沒有問題,請使用自己的錢。雖然她的兒子只有19歲,可是她堅持灌輸她的理念:自己賺錢自己享受。
現在的房地產市場異常火爆,房子的價格一漲再漲,很多年輕人微薄的收入恐怕遠不足以支付高高在上的房價。於是不論是周圍的朋友還是房地產經紀都會幫忙出主意:讓父母支援一下麼,反正那早晚也是你的錢。於是中國的人民幣就源源不斷地變成了加幣流入加拿大。叫苦不迭的本地人肯定怎麼都想不明白,明明已經限制了投資移民,明明都沒有高工資高收入,怎麼中國人就能把房價推得一飛衝天?他們不知道我們有強大的中國“後盾”。
其實孩子依賴父母,從某種程度上說應該也是父母的責任。父母總是捨不得自己的孩子吃苦受累,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伸出援手,哪怕把自己榨乾。如果大家都像那位律師一樣,從小就培養孩子只能“花自己賺的錢”,也許就不會在孩子30歲以後,還要繼續供養他們了。
有的時候,過分的溺愛也許不僅僅會害了孩子,也會反過來害了自己。要知道,您總有老的那一天,總有失去工資收入的那一天,總有保護不了他們的那一天,總有需要他們保護的那一天。如果那一天來臨,您的孩子有沒有這個能力?有沒有這個意願?有沒有這個擔當呢?
只要可以,還是自己掌握自己的財產吧。加拿大的投資理財方式很多,有高風險的也有低風險的,很多理財產品都是為了老人家退休以後的生活來設計的,還有一些像老人金一樣可以支付終身。沒有必要為了獲得一些政府的福利就把自己搞得“一窮二白”。這樣既不合法,也為自己的未來增添了風險。
很多人半輩子受窮,因此非常希望可以給孩子創造一個比較富裕的生活條件,不想他們像自己一樣吃苦受累。於是就更加的辛苦自己,把所有的錢都留給孩子。可是孩子們是否像您一樣珍惜和愛護這些來之不易的錢財呢?恐怕不會,因為這些錢對他們來說畢竟不是“來之不易”的。
其實您的許多財產都是有受益人的,您的註冊帳戶有,比如說RRSP或者TFSA,您的人壽保險也有。這些資產會在您身後自動轉給受益人。而那些沒有受益人的投資項目和資產,也可以全部列入您的遺囑裡,在您的身後轉移給您想要照顧的人。
很多人的做法也許您可以考慮。如果想留50萬給下一代,大可不必省吃儉用節省出50萬來,您只要早早地給自己買一份人壽保險,保額是50萬就好了。這樣這筆錢保證會在您身後留給孩子,他還不用納稅。這樣做的成本可能也就5萬-7萬塊,節省了多少錢呢。
也有可能,您有一家公司需要經營,可是卻擔心幾個孩子不能在一起合作無間,或者有的孩子沒辦法子承父業。那麼很簡單的,您可以把生意交給可以打理的人,然後用公司的贏利給其他的孩子買同等價值的人壽保險。這樣能幹的孩子得到公司,不參與經營的孩子得到現金。
當然無論是您留下公司還是現金給孩子,都請先交給他運用財富的知識。如果沒有掌控財富的能力,遺產對於孩子來說可能只有“害”沒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