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C-Lavalin事件,觀點與角度

作者:浩然

前司法部長兼總檢察長王州迪在國會司法委員會上作證,爆出的有關SNC-Lavalin處理的「猛料」頗多。媒體說「猛料」顯示了有政治干預,王州迪自己也明確表明她認爲對她的政治壓力「沒有違法」,反對黨則堅持「嚴重違反法律」,而執政的自由黨則堅持所有行爲都是「正當合理並且專業」,並且強烈不同意前任部長王州迪對系列事件的定性。——我們不知道對多次相關會面、交流的事件的描述是否有爭議,但如何解讀所表述發生的系列事件,如何定性?各方的意見衆說紛紜,取決於不同的觀點和角度。

不要忘了,有關SNC-Lavalin的事情,魁北克兩任省長都在爲此奔走,保守黨和新民主黨的黨魁和議員也曾做過會面,商議對該公司「可能的延遲起訴協議」事宜。反對黨以各種激烈的言論形容執政黨在該公司事務上的商談,是否也可以用同樣的言語形容自己在有關事務上的行爲?

  1. 利比亞賄賂,SN- Lavalin公司的原罪?

在審視整個事件的時候,我們不應該忘記這些事件的起因。資料顯示,SNC-Lavalin公司是一家總部設在魁北克滿地可的集團企業,業務遍佈全球,是國際工程設計的領頭兵。不僅參與加拿大國內的很多工程項目,也曾參與中國泰山核電廠、三峽、黃河水利樞紐、北京地鐵等工程,在世界各地都參與很多重大工程。

2012年,加拿大媒體揭露,SNC-Lavalin公司爲了爭取利比亞的建設工程,涉嫌賄賂利比亞官員,其中甚至包括與該國當時最高領導人卡扎菲的工程協議。衆所周知,在加拿大,涉嫌賄賂、腐敗政府官員等行爲都是非常嚴重的指控,皇家騎警得到報告對此進行調查。但這些涉嫌的控罪並不是發生在加拿大境內,而是發生在卡扎菲統治下的利比亞。而近期有知名媒體人士披露,在利比亞的營商環境之下,不實行賄賂有可能寸步難行。筆者無心爲當時的SNC-Lavalin高層主管開脫,現在公司高管已經換人,當時涉嫌的公司高層已經受到司法的調查和處理。

當前的問題是,是懲罰高管?還是懲罰所有員工?當年這家公司幾個高管在利比亞所涉嫌犯下的罪行,是否應該讓SNC-Lavalin公司當前的9000名普通打工者以及養老金接受者來接受懲罰?

我已經看到,有的政治人物爲了黨爭,已經開始對整間公司進行妖魔化。

  1. 內閣保護就業的溝通,是否違法?

據王州迪前部長在聽證會上介紹,內閣多個官員和職員找她和她的幕僚商談,她認爲這是給她政治壓力。與王州迪商談涉及法律的事情,試圖和她「尋找解決方案 Find a solution」,這是「干預司法」嗎?

需要指出的是,在加拿大的體制之下,當時的王州迪有兩個頭銜:司法部長和總檢察長,是內閣成員。司法部長可以說是有政黨性質的,而總檢察長(按照英文原文,Attorney General應該是政府的首席律師)則是更具法律專業性。英國具有同樣的議會體制,但這兩個職務是分開的。而在加拿大,另有一個非黨派的官員,專門負責統管所有的公訴,這就是「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公訴署長」。

對於SNC-Lavalin這個涉及如此衆多人就業的問題,內閣官員和王州迪商談,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商談才是不負責任。特魯多總理近日表示,「我們政府始終專注於就業以及我們的經濟。我們當然討論過關於在全國範圍內可能發生的9000個工作機會的喪失,包括對可能發生的對養老金的衝擊。作為總理,我的工作一直都是為加拿大人民和加拿大人的就業挺身而戰。」

作爲內閣成員,王州迪有權、有責任聽取各種不同的意見,聽取來自不同選區的國會議員表達對本區就業的嚴重關注,這些溝通都是完全屬於合理合法的範圍之內。而總理和內閣官員從始至終都清晰表明,有關SNC-Lavalin的決定權,最終依然在於王州迪,而且僅由她定奪。王州迪的證詞再次證實了這一點。

在西方體制下,確實存在着符合法律和規範之內的「解決方案」。在英國,工商標準銀行下屬的公司曾涉嫌在坦桑尼亞向官員行賄以謀求業務,英國的監控機關與公司達成「暫緩起訴協議」,繳納罰款並對公司進行整改。這都是有法可依。在香港,某主要媒體集團曾被控涉嫌欺詐廣告客戶,考慮到訴訟會影響2000名媒體員工,律政司最終對涉事人員判刑,但以證據不足和公眾利益為理由,不起訴集團主席。

「暫緩起訴協議」不是放過涉事的企業高管,這些人依然要受到法律的裁定和懲處,但是卻可以保住數千個打工者的就業,並讓很多加拿大人的退休金免受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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